年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营改增五大重点
据住建部网站消息,4月1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营改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动员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积极配合财税部门,切实做好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营改增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副部长易军主持会议。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汪康分别就营改增相关政策在会上讲话。
陈政高强调,全面推行营改增,是*、国务院审时度势、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当深刻领会*、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营改增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营改增在这次税制改革中的重要性。两个行业缴纳的营业税占全国营业税总额的58%,在这次税改中举足轻重。从长远来看,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营改增,有利于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有利于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还有利于加快房地产业去库存的步伐。
陈政高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企业要积极配合各级财税部门,做好两个行业营改增工作。重点抓好5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大力抓好政策宣传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帮助企业吃透、用好营改增政策;二是做好新税制下的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工作,力争在5月1日前调整到位并尽快发布;三是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监管,引导企业完善进项税抵扣链条;四是切实加强企业管理,优化内部组织结构,加快设备更新改造,努力增加抵扣、减轻税负;五是做好跟踪分析和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与财税部门沟通,不断完善两个行业的营改增政策,确保两个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史耀斌指出,全面推开营改增是本届政府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减税,有利于增加企业活力和经济发展动力。考虑到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这次税改对两个行业的营改增政策作了一些特殊安排,以保证整个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汪康表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是全面推开营改增的重头戏,税务部门已采取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营改增后的纳税服务工作,为纳税人创造良好的办税环境。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部分中央管理企业、有关社团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处室负责人,部分一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和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有关社团负责人,共两万多人在分会场参加了电视电话会议。
建筑业、房地产业“营改增”展望
营改增,除了目前已经提上日程的电信业,后续被纳入试点的还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行业。与前期试点行业相比,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规模较大,业务构成复杂,是更难啃的“骨头”。
后续试点行业影响面广,减税力度大,但改革难点多。
“在后续被纳入试点的行业中,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自身的‘块儿头’大,占整个营业税的比重较大,纳入营改增后对于其他行业的减税力度是相当大的。”相关专家表示。
专家解释,以制造业为例,其包括生产投资机器设备和不动产两大块。目前,机器设备是可以抵扣的,但不动产尚不能抵扣。从资金投入上看,通常不动产占2/3,机器设备占1/3。如果建筑业被纳入营改增试点,不动产的抵扣就顺理成章。不仅制造业的厂房能抵扣,物流业的仓库、服务业的商铺也都可以抵扣,减税规模会相当大。
“建筑业、房地产业开展营改增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其目前的经营模式不适合增值税制。”专家指出,“很多建筑工程都是层层转包的,机械设备、车辆也多是从个人那里租来的,所以没办法抵扣进项税。加上建筑业使用的沙、石等原材料,相当一部分是从农民或个体户手里购买的,难以取得增值税发票,这部分的进项税也往往抵扣不了。”
营改增的重要意义在于引入增值税的抵扣机制,促进营改增行业上下游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循环发展,从而减少整个产业链的重复征税。目前,建筑行业项目承包方很多都是包工头,经营和财务管理都比较粗放。若进行营改增,企业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模式都需要动“手术”。
专家表示,营改增一旦涉及房地产行业,影响比较大,但很难判断房企是真的减少税负还是增加税负,每个企业的成本构成不尽相同,如果可以抵扣的成本较多或是这家房企税收筹划做得比较好,那房企可以实现有效地避税。因为增值税最终的负担者是消费者,房地产增值税负的增减,都应该反映在房价上。
“金融业实行营改增的难点,则在于其业务构成过于复杂,从而导致增值税政策制定困难。”专家认为,“几乎所有企业和个人都是金融服务的最终消费者,金融业营改增将对社会经济产生广泛影响。如果对不同类型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如何准确核算各项收入金额,以及准确划分各项收入对应的进项税额,都将面临很大挑战。”
建筑业、房地产业被纳入营改增试点,对行业自身来说可能面临局部的税负增加。如何应对和化解这一难题?前期被纳入试点的一些企业的经验,或许更有借鉴意义。
交通运输业在营改增初期,货运企业就出现了税负上升的情况。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朱青教授认为,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企业在那个时段没有新购置车辆,大宗的进项抵扣较少;二是普遍采取挂靠或承包经营,运营车辆大都不是本企业所有,无法取得固定资产及燃料、修理修配等进项抵扣发票。但随着改革的推进和抵扣范围不断扩大,税负上升的问题就会逐步得到解决。
最早实行营改增试点的上海,交通运输业经历了从税负整体增加到整体减少的情况:2012年首季,交通运输业整体增加税收1.2亿元,到2013年第四季度,已转变为整体减税1.7亿元,并逐步趋于平稳。
上海华敏储运有限公司就亲身经历了这一税负逆转的过程。在试点的前两个月,企业税负上升较快,比原来增加了11万元。“到试点的第三个月,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更新,一次性采购8台新车,当月实现进项抵扣54万元。”总经理杜国华告诉记者,“新车都是国四排放标准,能耗低、排污小,设备升级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企业整体税负降至1.7%,已大大低于原来征收营业税时的税负水平。”
朱青表示,借力营改增实现快速发展,企业不能简单地等、靠、要,而是要积极适应改革带来的新变化,通过优化采购业务模式、采取价格谈判等办法分享制度红利,最终实现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