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年各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二)
除了专家根据试题库的试题(原则上不少于三题)对考生进行测试外,还可以根据考生的答题情况随机出题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但进行随机测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必须与测试的内容有关联;
②不能出现常识性错误或前后题自相矛盾;
③不重复出题;
④不同时争抢出题。
六、评分标准与评分方式
面试满分100分。其中,形体指标40分,仪态仪表30分,口头表达30分。
面试成绩由所有参加考评的专家组成员对考生的答题情况进行独立评分,在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终得分。如果最高和最低有相同的评分结果,则只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评分结果不解释。
七、测试监督
考试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人员不得干扰考评组正常的考评工作,不对考评结果发表意见和建议。
附件8
文秘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测评选拔实施方案》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成立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工作组。由专业所在的教学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系主任任组长,为自主招生专业的第一责任人。工作小组负责制定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方案等具体组织工作。
2、成立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每个考评组设组长一名,成员4-6名,经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成立。考评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负责综合素质测试考评工作。
二、测试目标
综合素质测试目标是测试学生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与能力:
1.表达能力:测试考生基本的汉语口语运用能力,包括语言表达的逻辑性、层次性、简洁性和准确性。
2.应变能力:测试考生面对突发事件,能否迅速地作出反应,寻求合适的方法,使妥善解决问题的能力。
3.创新能力:测试考生发现新问题、产生新思路、提出新观点和找出新办法的能力。
4.从业基本素质: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从事本专业相关岗位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形象和气质条件。
三、测试形式与时间
测试形式为面试。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9日下午。
具体测试时间见考前公告或准考证。
四、测试组织
面试设置测试区和候考区。该专业考生准时到候考区集中,由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分组和确定测试顺序。未进行测试的考生在候考区等候,测试完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区。测试区设专人值守,除专家组成员、纪委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外,严禁其他无关人员出入。
五、测试内容
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以下内容:
1.形体指标。主要对考生的身高、体重等身体形态指标进行测量。
2.仪态仪表。主要对考生的形象气质、举止姿态等进行观察和测评。
3.口头表达。主要对考生的口头表达和人际交流能力进行测评,包括发音吐字是否准确、清晰,内容表达是否清楚、有条理,与他人沟通交流是否自然、流畅、富有感染力等。
除了专家根据试题库的试题(原则上不少于三题)对考生进行测试外,还可以根据考生的答题情况随机出题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但进行随机测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必须与测试的内容有关联;
②不能出现常识性错误或前后题自相矛盾;
③不重复出题;
④不同时争抢出题。
六、评分标准与评分方式
面试满分100分。其中,形体指标40分,仪态仪表30分,口头表达30分。
面试成绩由所有参加考评的专家组成员对考生的答题情况进行独立评分,在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终得分。如果最高和最低有相同的评分结果,则只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评分结果不解释。
七、测试监督
考试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人员不得干扰考评组正常的考评工作,不对考评结果发表意见和建议。
附件9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测评选拔实施方案》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成立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工作组。由专业所在的教学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系主任任组长,为自主招生专业的第一责任人。工作小组负责制定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方案等具体组织工作。
2、成立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每个考评组设组长一名,成员4-6名,经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成立。考评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负责综合素质测试考评工作。
二、测试目标
综合素质测试目标是测试学生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与能力:
1.表达能力:测试考生基本的汉语口语运用能力,包括语言表达的逻辑性、层次性、简洁性和准确性。
2.应变能力:测试考生面对突发事件,能否迅速地作出反应,寻求合适的方法,使妥善解决问题的能力。
3.创新能力:测试考生发现新问题、产生新思路、提出新观点和找出新办法的能力。
4.从业基本素质: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从事本专业相关岗位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形象和气质条件。
三、测试形式与时间
测试形式为面试。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9日下午。
具体测试时间见考前公告或准考证。
四、测试组织
面试设置测试区和候考区。该专业考生准时到候考区集中,由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分组和确定测试顺序。未进行测试的考生在候考区等候,测试完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区。测试区设专人值守,除专家组成员、纪委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外,严禁其他无关人员出入。
五、测试内容
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以下内容:
1.形体指标。主要对考生的身高、体重等身体形态指标进行测量。
2.仪态仪表。主要对考生的形象气质、举止姿态等进行观察和测评。
3.口头表达。主要对考生的口头表达和人际交流能力进行测评,包括发音吐字是否准确、清晰,内容表达是否清楚、有条理,与他人沟通交流是否自然、流畅、富有感染力等。
除了专家根据试题库的试题(原则上不少于三题)对考生进行测试外,还可以根据考生的答题情况随机出题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但进行随机测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必须与测试的内容有关联;
②不能出现常识性错误或前后题自相矛盾;
③不重复出题;
④不同时争抢出题。
六、评分标准与评分方式
面试满分100分。其中,形体指标40分,仪态仪表30分,口头表达30分。
面试成绩由所有参加考评的专家组成员对考生的答题情况进行独立评分,在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终得分。如果最高和最低有相同的评分结果,则只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评分结果不解释。
七、测试监督
考试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人员不得干扰考评组正常的考评工作,不对考评结果发表意见和建议。
附件10
服装表演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测评选拔实施方案》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成立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工作组。由专业所在的教学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系主任任组长,为自主招生专业的第一责任人。工作小组负责制定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方案等具体组织工作。
2、成立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每个考评组设组长一名,成员4-6名,经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成立。考评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负责综合素质测试考评工作。
二、测试目标
主要考察学生是否具备与本专业岗位相适应的气质、基本素质与形象;观察学生在舞台表演中的自信度、对音乐节奏感的敏锐度及服装的展示风格把握。
三、测试形式与时间
测试形式为面试。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9日下午。
具体考试时间见考前公告或准考证。
四、测试组织
面试设置测试区和候考区。该专业考生准时候考区集中,由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分组和确定测试顺序。未进行测试的考生在候考区等候,测试完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区。测试区设专人值守,除专家组成员、纪委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外,严禁其他无关人员出入。
五、测试内容
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应考察考生以下内容:
1.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
2.人文与心理素质;
3.与本专业岗位相适应的气质、形象、素质;
4.舞台表演能力与肢体协调性;
5.语言表达能力;
6.音乐修养及节奏的掌握水平;
7.其它与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要求。
六、评分标准与评分方式
面试满分100分。其中,形体指标70分,表演20分,特长展示10分。
面试成绩由所有参加考评的专家组成员对考生的答题情况进行独立评分,在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终得分。如果最高和最低有相同的评分结果,则只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评分结果不解释。
七、测试监督
考试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人员不得干扰考评组正常的考评工作,不对考评结果发表意见和建议。
附件11
电子商务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测评选拔实施方案》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成立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工作组。由专业所在的教学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系主任任组长,为自主招生专业的第一责任人。工作小组负责制定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方案等具体组织工作。
2.成立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每个考评组设组长一名,成员4-6名,经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成立。考评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负责综合素质测试考评工作。
二、测试目标
综合素质测试目标是测试学生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与能力:
1.表达能力:测试考生基本的汉语口语运用能力,包括语言表达的逻辑性、层次性、简洁性和准确性。
2.应变能力:测试考生面对突发事件,能否迅速地作出反应,寻求合适的方法,妥善解决问题的能力。
3.创新能力:测试考生发现新问题、产生新思路、提出新观点和找出新办法的能力。
4.从业基本素质: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从事本专业相关岗位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形象和气质条件。
三、测试形式与时间
测试形式为面试。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9日下午。
具体测试时间见考前公告或准考证。
四、测试组织
面试设置测试区和候考区。该专业考生准时到候考区集中,由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分组和确定测试顺序。未进行测试的考生在候考区等候,测试完毕的考生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区。测试区设专人值守,除专家组成员、纪委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外,严禁其他无关人员出入。
五、测试内容
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以下内容:
1.仪态仪表。主要对考生的形象气质、举止姿态等进行观察和测评。
2.语言表达。主要对考生的口头表达和人际交流能力进行测评,包括发音吐字是否准确、清晰,内容表达是否清楚、有条理,与他人沟通交流是否自然、流畅、富有感染力等。
3.专业潜质。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文化、经济视野及专业认知等进行测评。
除了专家根据试题库的试题(原则上不少于三题)对考生进行测试外,还可以根据考生的答题情况随机出题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但进行随机测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必须与测试的内容有关联;
②不能出现常识性错误或前后题自相矛盾;
③不重复出题;
④不同时争抢出题。
六、评分标准与评分方式
面试满分100分。其中,仪态仪表20分,语言表达40分,专业潜质40分。
面试成绩由所有参加考评的专家组成员对考生的答题情况进行独立评分,在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终得分。如果最高和最低有相同的评分结果,则只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评分结果不解释。
七、测试监督
考试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人员不得干扰考评组正常的考评工作,不对考评结果发表意见和建议。
附件12
电机与电器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测评选拔实施方案》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成立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工作组。由专业所在的教学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系主任任组长,为自主招生专业的第一责任人。工作小组负责制定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方案等具体组织工作。
2、成立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每个考评组设组长一名,成员4-6名,经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成立。考评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负责综合素质测试考评工作。
二、测试目标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学生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与能力:
1.必要的基础知识:能知道、理解本专业牵涉到的一些基本理论知识,能规范使用物理量、单位,能认识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