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时间,华北电力大学年自主招生报名时间招生简章及录取结果查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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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华北电力大学继续通过自主选拔录取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一、领导机构  华北电力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二、招生形式  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分别报名,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统一命题,在同一时间分别组织考试、分别选拔、分别录取,两地测试成绩不能互认、认定结果不能互认。三、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保定校区海南、上海、西藏无文科计划)。四、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报考我校:  理科考生:  1、高中阶段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联赛或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获得省二等奖(含)以上者;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二等奖(含)以上者;高中阶段拥有专利者(已受理但未正式取得专利证书的除外);  2、高中阶段具有与我校理工类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或创新与实践能力,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0%者。  文科考生:  1、高中阶段在人文学科、语言等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  2、高中阶段具有与我校文史类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或创新与实践能力,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0%者;  3、具有保送资格的外国语学校的学生。五、招生专业及优惠政策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专业名称、开设地点、名额分配及优惠政策如下表所示,考生最多只能报考两个专业。

类别

招生专业名称

开设地点

录取人数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的百分比

优惠政策

北京

保定

A类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5%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1:1模拟投档线以上即可被录取到其入选专业。

能源与动力工程

7%

自动化

7%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10%

核工程与核技术

10%

机械工程(输电线路工程)

10%

通信工程

10%

会计学(文史类)

10%

B类

材料科学与工程

10%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1:1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满分750分为标准)以上(但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即可被录取到其入选专业。

工程管理

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5%

环境工程

15%

信息与计算科学

15%

法学(文史类)

15%

英语(文史类)

15%

六、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学校成立初审专家组对报名人申请材料(含网上报名材料和书面材料,缺一不可)进行审核,并择优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  2、测试  华北电力大学(含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合作开展测试。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并参加该校组织的测试。测试的形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共同命题、统一阅卷;面试由各方自行组织,互派面试专家。  笔试命题范围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各考试科目权重相同。理科笔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文科笔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  学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通过初审的考生不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资格。  3、确定入选名单  学校根据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考生报考专业择优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专业及录取优惠分值,经学校公示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完成后,学校将给考生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寄送《华北电力大学自主选拔资格认定书》。七、志愿填报  1.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根据各省级招办的要求填报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或志愿栏,且须将入选专业填报为第1专业志愿,否则视为放弃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2.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志愿填报信息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或保定校区招生信息网进行确认。八、录取办法  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相应条件且身体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予以投档,并按照其入选专业录取。九、报名办法  1、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须通过华北电力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goto.ncepu.edu.cn)或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202.206.208.40/zs)“自主选拔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其它报名方式无效。  2、考生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其他格式无效),需有报名人手写签名,所在中学填写高中学业成绩,班主任、中学教学副校长或教务主任签字,并在中学成绩审核处加盖所在中学公章。报名表中填写内容如有涂改,则视为作废。  3、需考生个人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  (1)《华北电力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  (2)考生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报名条件的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或发表论文、出版作品、获批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请于来校参加测试时,交学校招生办查验核对)。  (4)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以及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等证明材料。  (5)《考生个人陈述》。个人陈述应尽可能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兴趣特长、学习能力、取得成果、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各方面情况,字数不少于2000字,需考生本人亲笔书写,不接受打印稿,不接受非A4纸。  (6)其他能证明考生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有关材料。  所有证明材料须经中学盖章确认。  4、需中学提供的材料  (1)由中学填写的《华北电力大学自主选拔报名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2)中学提供一套有高三年级所有学生排名的成绩册,加盖学校公章。  5、考生网报成功后,将报名材料以A4纸标准装订成册,以《华北电力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交至中学,由中学统一邮寄。  报考北京校部请将资料邮寄至“华北电力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报考保定校区请将资料邮寄至“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本科招生办公室”。  以上所有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需作假者,一经查实,属考生个人责任的将取消考生的入选资格或入学资格,属中学责任的将取消所在中学下一年度的考生报考资格。  考生所有报送纸质材料均须以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以上所有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十、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程序、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十一、申诉渠道  北京校部纪委办公室:大学主楼D座435  申诉电话:010-61772411  电子邮箱:jwb@ncepu.edu.cn  保定校区纪委办公室:一校区综合楼603  申诉电话:0312-7522700  电子邮箱:hbbd163@eyou.com十二、重要说明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月10日。  2、材料寄送截止时间:1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3、初审结果查询:1月20日,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或保定校区招生信息网查询。  4、测试确认时间:1月25日前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我校考试,并打印准考证。  5、测试时间:3月1日-2日。  6、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测试。  7、自主选拔录取资格查询: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考生可以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或保定校区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8、所有信息将及时发布到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十三、联系方式  华北电力大学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华北电力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招生网址:http://goto.ncepu.edu.cn/  电子邮箱:zsb@ncepu.edu.cn  联系电话:010-61773377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华电路689号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71003  招生网址:http://202.206.208.40/zs  电子邮箱:ncepu_zs@163.com  联系电话:0312-7523164  本办法经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发布和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华北电力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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