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招体育考试政策 游泳项目评分标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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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玉珍)昨日,泉州市教育局出台泉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体育考试报名将于本月15日至18日进行。

据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科长黄庆坤介绍,今年体育考试项目、评分办法等都与去年相同,但游泳评分标准(50米池,不分男、女生,不分泳姿)有较大变化,如去年游泳满分为3分钟游完100米,今年满分为2分钟游完100米;及格由去年5分钟游完100米改为4分钟,游泳评分比标准提高。

按规定,所有参加毕业升学(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含应、往届)都要报考体育。体育考试项目仍为三项,其中必考一项,选考两项。必考项目有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和100米游泳(不分泳姿)二项,考生可二选一。选考项目有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掷实心球、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四项,考生可任选两项(不得重复)。体育考试每项满分为100分,三项计300分,再折算成A、B、C、D等级。体育考试实行一票否决,如果必考项目的考试成绩低于或等于59分,其选考项目的成绩无论多高,最后的总分只能是59分以下,等级为D级。

我市体育考试原则上于4月初开始,在10至20天时间内全部完成。游泳考试必须安排在县(市、区)所在地集中进行;个别尚未具备考试条件的县(市、区)可待条件成熟时才开考这一项目。其他考试项目农村地区应在乡镇范围内组织,临近县城的乡镇可以到县城的考场参加体育考试。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必须在同一天内完成所有考试项目(游泳除外),不得将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放在不同日期考试。

按规定,身体残疾或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可免考。申请免考程序为:由学生本人提交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经学校审核公示三天后,送县(市、区)教育局审批,可以免考,直接按照C等级参加招生录取。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可申请缓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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