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安庆中考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确定
安庆2017年中考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已经确定,该方案明确2017年必考项目男生为1000米跑、女生为800米跑,选考项目由考生在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1分钟跳绳、掷实心球、篮球运球、足球运球6个项目中任选2项。体育考试总分不低于55分。
一、
指导思想与目的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我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深入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2014
年修订)》,加强学校体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科学锻炼和自觉锻炼的习惯,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二、
考试对象与范围
凡报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
三、考试项目与分值
2017年体育考试以《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运动技能领域(水平四)规定的相关内容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测试的相关内容为基本内容。体育考试总分值为55分,计入初中升学考试总成绩。
体育考试设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两类。每位学生须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其中必考项目1个,选考项目2个。1个必考项目21分,2个选考项目各17分,合计55分。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6号)要求,各单项成绩以0分为起点,不设最低分,考生体育考试总分为3个项目的实际得分之和。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2017〕6号)文件精神,确定我市市区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必考和选考项目如下:
1.必考项目:男生为1000米跑、女生为800米跑。
2.选考项目:由考生在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1分钟跳绳、掷实心球、篮球运球、足球运球6个项目中任选2项。考生在报名时注明所选考的项目,选考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3.评分标准
根据初中体育课程要求,参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中初三年级的评分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7年安庆市市区中考体育考试评分标准”(附件4)。2017年体育考试原始分数与等级转换具体标准如下表:
等
级
分值标
准
A
45分以上(含45分)
B
39分~44.5分(含39分)
C
33分~38.5分(含33分)
D
33分以下
体育考试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体育考试成绩同时计入高中招生录取总分。
鼓励各地、各校把体育考试成绩与体育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与学生日常锻炼过程相结合。但平时成绩应在考试成绩分值55分以外单列,作为录取参考依据之一。
四、考试与评分办法
1.安庆市区考生准考证由市招生考试院统一印制。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除批准的免考或缓考外,考生未参加考试或中途离开考场,无论什么原因均视作自动弃考,考几项算几项成绩,不考不得分。
2.考生参加每个单项考试均应按顺序进行。立定跳远、掷实心球、坐位体前屈、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每人测试2次,以最好成绩计算;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和1分钟跳绳每人限测一次。如果在跳绳过程中出现跳绳断裂等器械性故障(不包括脱手),经组委会同意,可补跳一次。
三项体育考试应在半天之内完成,如因天气变化等特殊情况中断考试,可延长安排在当天完成;如当天不能完成,已考项目无效,重新进行三项考试。
3.考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打印成绩条),并在考试结束出场前组织考生对考试成绩确认签字。
五、考试时间与地点
1.考试时间:2017年4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安庆市市区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集中前往安庆十中体育场参加考试。
各县(市)教育局要本着“公平公正、方便学生、利于安全、易于管理”原则,考点可集中,也可分片设置;交通不便的山区,可采取设分考场和送考下乡等形式,以方便学生就近参加考试,尽量避免学生长途赴考。
六、免考与缓考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下列情况可以申请免考或缓考。各教育主管部门对申请免考或缓考的要做到“严格标准、严肃纪律、严格程序”,以防弄虚作假。
(一)免考
1.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须有残疾证)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免考的证明材料存入考生升学档案。经审核属实,因肢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经组委会办公室审查批准免考的考生,按55分计入中考总分。
2.因伤、病和其他类型残疾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或因意外事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免考。患心脏病、心肌炎或呼吸系统疾病的考生,应当申请免考,经审查批准免考的考生,免考的证明材料存入考生升学档案。体育考试成绩按体育总分的70%
(38.5分)计入中考总分。
3.在体育考试过程中,考生因意外受伤而终止考试的,已考过的项目成绩有效,未完成的项目成绩按该单项成绩的50%计入体育考试总成绩。
4.学校负责免考考生初审,初审后将申请免考的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于4月1日前统一报至市考试院。此时间之后,考试之前,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无法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由学校初审公示后于考试当天在考点现场办理免考手续。
5.申请免考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7年安庆市市区中考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附件2);
②残疾证或病历(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医药费票据等相关原始材料);
③学生健康档案(学生初中三年体检表)。
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在审批时,市教体局将安排2名以上的专门人员对学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
(二)缓考
1.因伤、病或生理原因、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缓考手续。申请缓考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填写《2017年安庆市市区中考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学校初审后,于考试当天在考点报领导小组确认。
2.考生体育考试当天,在进行考试检录前,突发疾病或意外,应及时向本校带队教师提出缓考申请,经考点领导小组批准,可予以缓考。
3.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目前处于康复阶段,无法判断是否可以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选择体育考试选考项目,考试当天如仍未恢复,可以向本校带队教师提出缓考或免考申请,经考点领导小组批准,可予以免考或缓考。
4.免考或缓考仅限一次,且不得申请单项免考或缓考。
5.体育考试缓考时间另行通知。缓考严格按正式考试的要求进行,考生不得改变原选考项目。
七、考试规则和评分标准
(一)考试规则
1.800米、1000米:考生带上臂表,插入智能信息卡,穿上号码背心,考试在400米环形塑胶跑道上进行,
16人一组,站立式起跑(听鸣哨),每人限跑一次,起跑口令发出前,越过起跑线将被判为犯规,如跌跤或其他因素而未跑到终点的以实际成绩计分。虽然起跑后不分道次,但考生在全程跑步中,不准跑出左侧跑道线,更不能推、拉、阻挡他人跑进。
2.坐位体前屈:受试者两腿伸直,两脚平蹬测试纵板坐在平地上,两脚分开约10~15厘米,上体前屈,两臂伸直前,用两手中指尖逐渐向前推动游标,直到不能前推为止。受试者应匀速向前推动游标,不得突然发力,两腿不能弯曲。测试计的脚蹬纵板内沿平面为0点,向内为负值,向前为正值。记录以厘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连续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
3.立定跳远:在平地上进行,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垂直距离。每名考生连续跳两次,以最远一次计分。如两次均犯规,补跳一次作为最终成绩。自动测量数据及登记时,均要报出成绩。
4.掷实心球:测试时受试者站在起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掷出。如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丈量起掷线后缘至球着地点后缘之间的垂直距离。每名考生连续掷两次,以最远一次计分。如两次均犯规,补投一次作为最终成绩。
5.跳绳:受试者将绳的长短调至适宜长度,站在跳绳感应板的感应区域内,听到电子仪器发出开始信号后开始跳绳,动作规定为1分钟单摇,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为一次。听到电子仪器发出结束信号后停止,电子仪器自动计录受试者在1分钟内完成跳绳次数并记录储存成绩。考试时,考生可自带跳绳。
6.篮球运球:受试者在起点线后持球站立,听到发令信号后,单手运球依次过杆(杆高不低于1.2米)。发令后开始计时,受试者与球均返回终点(起点)线时停表。每人测两次,记录其中最好一次成绩。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出发时抢跑、运球过程中双手同时触球、膝盖以下部位触球、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人或球出考试区域、未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线、通过终点时人球分离等。
7.足球运球:受试者在起点线后准备,听到发令信号后,向前运球依次过杆(标志杆不低于1.2米)。发令后开始计时,人与球均越过终点线时停表。每人测两次,记录其中最好一次成绩。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出发时抢跑、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故意手球、未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线等。
八、有关要求
(一)体育考试是促进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青少年学生积极进行自身锻炼的有效手段。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把体育考试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学校体育工作在学校教育中应有的作用,促进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评价体系的建立。
(二)各地各校要把关心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实行中考体育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准备。学校要按规定组织学生参加初中三年的常规体格检查,同时要和每一个学生家长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确认,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不隐瞒学生疾病情况,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特别是患心脏病、心肌炎或呼吸系统疾病的学生,要坚决实行免考。
所有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填写《2017年安庆市市区中考体育考试考生家长告知书》(附件5),并由家长签字确认。
(三)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成立由校领导、体育教师、教务人员、校医、班主任等参加的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规则及《考生须知》,遵守各项培训、考试时间,分工明确,职责到人。要结合体育考试特点及本校和学生的实际,指导好学生选项,做好家长来电来访工作。科学有效地安排好考生考前练习和训练,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出现伤害事故。各学校要精心组织送考,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四)市教育体育局将成立体育考试考务工作机构,制定安全保障预案,设立医疗救护点,并与医疗急救中心保持联系,保证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确保体育考试考务、保卫人员、器材、场地布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安庆十中要全力配合体育考务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安全保卫、体育设施的安全检查与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
有直系亲属参加体育考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体育考试考务工作。
体育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文件规定执行,每生10元。
九、安全与保障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学生健康和安全放在第一位,建立健全体育考试安全保障机制,实行中考体育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准备。
2.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前,学校必须组织学生进行常规体检,特别注意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并与每个家长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确认(体检表留校备查)。要教育和要求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不隐瞒学生疾病情况,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3.考生到考点参加体育考试应由学校派专人领队。领队要对学生生活、交通安全负责,所租用车辆须经交通部门审查合格,不用黑车、无证车和“带病车”。要加强考生的饮食、饮水等安全管理,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卫生、遵纪守法和考风考纪等教育,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各级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体育考试场地环境、设施器材的考前、考中的安全检查与管理。设施器材必须经过专业人员严格的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考场在考试期间一律实行全封闭,无关人员严禁入内。要加强对考务人员安全意识的教育,考务人员要能合理、正确、安全使用考试器材,坚决杜绝因体育器材管理不善和使用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
5.各考点要成立体育考试考务工作机构,制定安全保障预案。各考点要应与当地医疗急救中心保持联系,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专业救护人员、专用救护车辆及医疗急救设备,保障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
6.市教育体育局将与县(市、区)教育局对各初中学校体育教学、体育考试宣传和体育备考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与指导,促进学生体能和应考能力的提高。
7.安庆市市区学校要广泛宣传、全面动员,于2017年3月25日前将本文件精神传达到各初中学校和每一位考生。各县(市)也要做好本地实施方案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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