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关于做好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洛政发〔2015〕3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商洛市人民政府、商洛军分区关于征兵工作的指示精神,现就我县冬季征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对象主体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学校应届毕业生。落实“两个优先”,即“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尽量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必须具备初中毕业文化程度。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必须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
四、征集办法
男性适龄青年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时间统一填写为
五、征集时间
从
(一)组织准备阶段(
(二)宣传动员阶段(
(三)体格检查阶段(
(四)政审定兵阶段(
(五)交接起运阶段(
(六)总结善后阶段(
六、具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主管县长为组长,县人武部部长、政委和县公安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交通局、县教体局和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洛南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征兵的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征兵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对征兵宣传的组织领导,利用各种手段、多种形式搞好《国防法》、《国防动员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的宣传。县广播电视部门要在征兵期间开辟征兵宣传专题节目,深入开展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教育,形成全社会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履行职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全力抓好征兵各项工作。卫生部门要认真组建体检队伍,学习掌握有关标准,把好新兵的身体关;教育部门把好应征青年的文化关;公安部门要广泛深入地对每个应征青年进行政治审查,特别要防止将有劣迹的青年征入部队;民政部门要认真抓好优待安置政策的落实;交通部门要严密抓好新兵输送工作。
(四)严明工作纪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军委关于廉洁征兵的规定要求,严肃征兵纪律。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监督,对征兵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今冬保征兵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洛南县人民政府 洛南县人民武装部
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