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军分区领导就征兵工作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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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淄博市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与去年相比,今年征集程序、条件标准、政治考核规定等方面调整较大。为使广大青年和家长及时了解相关征兵政策,市征兵办公室主任、淄博军分区参谋长李峰就度征兵工作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今年我市征兵工作的总体安排如何?

答:当前主要做好宣传发动和征兵准备工作,8月5日前有志青年均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应征(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8月1日开始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工作;8月底前完成审批定兵工作,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开始,展开新兵运输工作,9月30日前新兵全部入营。

问:请谈谈今年征兵政策调整变化的主要内容?

答:与去年相比,今年征兵政策规定调整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征集方式调整为网上征兵,兵役登记、应征报名、体检、政治考核、预定兵等全部依托“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青年可适时从网上查询结果。二是重新修订了征兵体检标准,对身高、视力、体重等一般生理性指标进行适当放宽。三是对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考核对象范围、组织实施的程序方法、责任区分等内容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调整,由原来的“六个考核步骤”“五个审批层级”简化为“四个考核步骤”“两个审批层级”,减少考核关口,提高了政治考核工作效率。四是初次使用《兵员征集辅助决策系统》辅助定兵。《系统》依据应征青年年龄、学历、学业情况、政治面貌等信息自动排序择优定兵,并可参考应征青年意愿确定服役部队。

问:兵员征集对象条件是什么?

答:男兵的征集对象,一般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年龄,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女兵的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及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入伍。征集年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17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

问:应征青年参军入伍在身体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应征公民参军,要符合国防部新修定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其中身高:男性160厘米以上,女性158厘米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问:适龄青年报名应征入伍有哪些流程?

答:①应征报名。8月5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②现场确认。报名完成后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打印《应征报名表》(大学生需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提交到应征地的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③预征管理。镇(街道)武装部从初审初检合格的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并上报县级征兵办,由县级征兵办把预征结论及时录入“全国征兵网”。④体格检查。7月底8月初,县级征兵办网上确定送检对象,8月1日开始展开体检工作,并及时在网上录入体检结果。⑤政治考核。首先对送检对象进行政治联合考核,而后县级征兵办网上打印《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体检时由应征公民填写《考核表》的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由基层单位组成走访调查组,对联合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走访调查,并在“走访调查意见栏”签署意见。辖区派出所根据走访调查情况以及掌握的其他有关情况,作进一步考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县级征兵办,政治考核完成后及时在网上录入结果。⑥预定新兵。8月底前县级征兵办择优确定预定兵对象,同时将预定兵结果录入网上平台。⑦起运新兵。9月5日开始起运新兵到部队。

问:高校录取新生如何办理保留学籍?

答:应征青年确定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在《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发送至相关高校招生部门。高校招生部门将依法依规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在《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上加盖学校公章,并在学信网上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同时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后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和《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寄送至县级征兵办。县级征兵办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送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留存备案。

问: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标准是多少?

答:义务兵家属每年“八一”前,由民政部门发放优待金。我市发放标准按所在区县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的110%执行,对到西藏及国家发布的其它自然条件恶劣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按不低于普通标准的2至3倍发放。

问:参军服役有哪些津贴、补助?

答:服义务兵役期间,第一年每月可获津贴500元,第二年每月可获津贴600元;退役时,服现役每满1年,由部队发给4500元退役金,政府再发给4500元经济补助金。

问:对大学生应征入伍有无经济补偿?

答:国家对每名高校生(含毕业生和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缴纳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实行补偿、代偿,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出现役后2年内,可以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和学费减免手续。

问:我市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方面有何优惠政策?

答:每年从各级事业单位招录员额中,拿出部分指标,定向用于招考录用从我市入伍的淄博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以上学历退役士兵。

为便于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办理征兵事宜,市和各区县均开通了征兵工作服务咨询电话:

淄博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3187262

张店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2891783

淄川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5181745

博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4250087

临淄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7182429

周村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6182087

桓台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8211404

高青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6962668

沂源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324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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