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关于直招收士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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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参谋部《关于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通知》(参动【2015】23号),我省担负为沈阳军区、海军、空军、第二炮兵、武警消防部队、武警边防部队等6大单位招收士官任务。

一、招收的对象和条件

直招士官的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要,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7月31日),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招收时间和程序

1.4月10日至6月10日,普通高等学校男性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进行报名,并可查询招收专业。符合招收条件的,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向所在学校负责招收士官部门报名。

2.体检政审。6月底前学校配合当地兵役机关组织本校报名学生参加体检政审,并由各市征兵办公室组织完成体检政审。

3.专业审定。7月10日前,各市征兵办公室将预招对象档案(含体检表、政审表、学历专业审定表、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个人学籍档案)送交省征兵办公室。

4.签订协议。各市征兵办公室与本人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后批准入伍,入伍同时要发放《入伍通知书》。

5.组织交接。7月15日前完成与部队档案室审理和交接。

6.批准入伍。8月1日批准入伍,8月2日至10日到达部队。

7.对往届毕业生和在省外上学拟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应届毕业生无法网上报名的,可在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

附件-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计划表

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计划表(一)

招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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