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人民武装部关于在院大学生征兵工作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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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命令,为做好我院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兵对象与范围
今冬征兵原则上只征集夏季招收的大一新生,年满17周岁、不超过23周岁的学生均可报名应征。今年在我校暂不招收女生入伍。
二、征集条件
1、政治合格,表现良好,大学期间和中学期间阶段均无不良记录。
2、社会关系清楚,主要亲属没有犯罪行为。
3、身体达到地方应征青年基本条件(身高
4、无明显身体缺陷和先天性疾病。
5、达到《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
三、征集时间
10月上旬至10月底为征兵部署准备阶段;
四、关于大学生入伍享受的优惠待遇
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2003>国征字第9号文件和湘征字<2004>23号文件精神,其主要优惠待遇如下:
1、凡入伍大学生的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2、大学生入伍后,学校保留其学籍,服役期满后可以复学;
3、大学生服役期满后不愿复学者,由原籍人民政府按城镇入伍青年予以安排工作或货币安置;
4、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者,国家将给予相关奖励。具体参见(2003)国征字9号文件。
联系人:黄主任(13907438397)
特此通告。
吉大师院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