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民政府 恩施军分区关于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
各县、市人民政府,人武部:
为充分依托国民教育资源培养士官人才,提高我军士官整体科学文化素质,加快高素质士官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更好地适应武器装备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湖北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民政厅《关于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通知》(鄂征〔2008〕19号)精神,现就我州做好招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单位及专业
招收单位主要是第二炮兵、广州军区、海军、空军。招收专业主要有计算机类(含多媒体、网络)、测绘类、电力技术(供用电技术)、通信类、财务管理、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等。
二、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的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男性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24周岁,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需要。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服过现役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成就的毕业生优先招收。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地方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符合年龄、身体和政治条件,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要的,也纳入招收士官范围。
三、招收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收工作按照本人申请、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组织交接、检疫复查、入伍训练、分配使用的程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6月底前,各县市组织进行报名、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确定预招对象和签订协议书等工作。县市征兵办公室要进一步搞好调查摸底,实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报名时符合应招条件的,持身份证、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到常住户口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征兵办公室申请报名。体检由恩施市负责组织实施;政审由各县市公安部门负责;专业审定由各县市征兵办公室和教育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填写《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高等学校审查意见和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定意见栏要加盖公章,装入本人入伍档案;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由县市征兵办公室负责,对体检政审和专业审定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衡量、择优选定预招对象,与本人签订《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协议书》后批准入伍。
(二)7月底前,县市征兵办公室对预招对象进行身体复查和政治复审,进行入伍动机教育,办理入伍手续,批准入伍时间为8月1日。
(三)8月2日至10日组织输送。运输工作按照征集义务兵的办法执行;招收士官的交接工作按照《新兵交接与退兵工作暂行规定》(参动〔2006〕136号)第六条中第二种方式执行,起运前由部队大单位司令部门统一组织到省征兵办公室指定的地点与兵役机关办理交接。
四、招收士官的退兵
招收的士官到部队后,经查学历不实,或专业与招收计划相差较大、部队无法调整使用的,作退兵处理。省征兵办公室经查情况属实的,应当予以接收。因学历、专业问题退兵的,期限不超过30天。
五、招收士官的退役安置
招收的士官,服役满第三期退出现役的,作转业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接收;服役未满第三期,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因其他原因不能以转业、复员、退休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接收;符合士官退休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作退休安置。本文没有明确的其他方面仍按照〔2003〕参动字第8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是依托国民教育资源培养士官人才,提高我军士官整体科学文化素质,加快高素质士官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更好地适应武器装备快速发展的需要的重要举措。各级一定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要从人、财、物上大力支持,把招收士官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招收工作顺利进行。人武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具体管,协调有关部门抽调专人,成立专班,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抓好招收士官工作。要建立征招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把关、谁签字,保证保质分保量完成招收任务。
(二)要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地各单位要把招收士官作为开展国防教育的有利时机,协调宣传部门和主要新闻媒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使士官招收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协调教育、人事、劳动部门摸清符合我州招收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情况,做到有的放矢,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明确意义,讲清政策,让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熟悉招收士官的各项政策规定及相关待遇,强化他们的国防意识和依法服兵役意识,充分调动其入伍直接担任士官的积极性。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市征兵办公室要把招收士官作为征兵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兵役机关的职能作用,认真组织,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加强协调。宣传部门要积极主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资源和工具,为士官招收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教育部门要认真细致地进行学历、专业和学籍档案的审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好关口。公安部门要严格执行政审规定,坚持三级政审和区域联审制度,注重抓好外籍应招学生的政审工作,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卫生部门要规范体检程序,严格掌握体检标准,切实保证招收士官的身体质量。民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招收士官退役后的接收安置和优抚安置政策的宣传工作。
各单位在招收过程中遇到拿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招收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写出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