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征兵时间从8月1日开始

更新时间:高考猫

7月25日,记者从马鞍山市征兵办获悉,征兵时间从8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

今年的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市区原则上不再征集初中生。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征集年龄: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今年准备参军的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的时间统一为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

据了解,大学生报名参军,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去向的“四优先”政策和国家规定的义务兵及家属所有优待政策外,还享受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应届本科毕业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大学毕业生退役后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或者聘用;大学在校生入伍后根据规定办理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手续。学费补偿代偿实行“当年先行拨付、次年据实结算”,由学校先行垫付,并将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刚被高校录取的高中生纳入补偿范围,入伍后享受大学学习期间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或减免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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