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强化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出事、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一、 安全生产目标:
在分管范围内全年实现“三零”事故。
二、 安全生产职责:
1、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责;
2、负责在分管范围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积极组织各项安全活动;
3、定期组织专业性安全检查,对查出安全隐患负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4、负责工艺、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5、负责工艺、设备月度安全量化考核工作。
三、考核兑现:
1:年薪中3000元、安全奖励金2000元用于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生产中心分管范围内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全部否决;发生较大工艺和设备事故每发生一起扣1000元;由于专业管理不到位而导致的事故视情节扣500元~5000元。
2、不及时调查处理工艺、设备事故或不及时上报事故处理意见的扣100~500元。
3、本部门人员因发生违反厂纪厂规而受到查处的扣部门负责人50~100元/人次。
4、工艺、设备月度安全量化考核不到位,扣部门负责人50~100元。
5、不按规定组织专业检查扣部门负责人50~100元。 6、不按规定组织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检查的扣部门负责人50~100元/项次。
7、工艺纪律普遍执行不好的视情况扣部门负责人100-200元。
四、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一年,年终根据全年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兑现。
五、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状人一份,安全环保部一份。
授书人: 签书人: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