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杨信案件心得体会精选
黑龙江省杨信案件心得体会【篇一】
杨信生于1950年5月,汉族,黑龙江绥化人,196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1月参加工作,专业技术职务为研究员级高级农艺师,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哈尔滨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大学在职研究生。他曾先后担任过大庆市副市长,大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大庆市委副书记、市长。2000年3月~2000年8月,短暂担任黑龙江省农委主任、党组书记。 之后,杨信调任黑龙江省第二大城市齐齐哈尔市,2000年8月至2003年3月先后担任齐齐哈尔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齐齐哈尔市委副书记、市长。自2003年3月起,杨信开始担任齐齐哈尔市委书记,直至2012年1月,杨信主政齐齐哈尔长达11年多。 退休两年多后,杨信被查。9月25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在中央第八巡视组的指导下,经黑龙江省委同意,黑龙江省纪委对齐齐哈尔市委原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杨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组织调查。 为打击犯罪,维护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保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5月20日,海林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永虎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罚金已缴纳)。刑期自11月2日起至6月1日止。
在约半年前,黑龙江省纪委在通报对杨信案的处理决定时,也提到了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行为。 11月16日,黑龙江省纪委发布对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杨信开除党籍的处理消息。 经查,杨信在担任大庆市市长、齐齐哈尔市市长、齐齐哈尔市委书记、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违规买卖股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及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杨信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信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黑龙江省杨信案件心得体会【篇二】
杨信在担任大庆市市长、齐齐哈尔市市长、齐齐哈尔市委书记、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违规买卖股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及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杨信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信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