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 对照检查材料

更新时间:高考猫

2017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方面。1.政治学习缺乏针对性。政治学习大多根据上级要求进行,方法比较呆板、单调,有的党支部事先准备不足,开会时“照本宣科”,对一些理论材料和政策文件只是“泛泛而读”,对一些热点、焦点问题,缺乏互动和思想交流,不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有效分析,削弱了思想政治教育应有的优势,造成了理想信念“钙”不足。2.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质量不高。部分基层党支部在如何过好组织生活上“开动脑筋”不多,形式上缺乏创新性,如,开展党组织生活时,停留在老办法、旧模式上,仅局限于“三会一课”等传统载体,形式主义还比较突出,难以激发起党员干部参与热情;内容上缺少吸引力,如,有的党支部对组织生活缺乏正确认识,片面地把文娱活动作为党组织生活“新形式”,以娱代教、重趣轻理,导致了党组织生活的“魂”没了。3.对“四种形态”把握不准。有的领导干部对如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心中无数、方法缺失,对“度”把握不准。如,在办案过程中,单纯强调“四种形态”,重视“监督”的程度大于“执纪”,过分依赖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还是本着“保护干部第一”原则,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正确态度,没有起到应有的警示震慑作用。4.党内监督还不到位。广大党员作为党内监督的主体,民主权利意识仍较淡薄,一定程度存在不愿、不要、不敢、不懂“四不”监督现象,有的同志错把法律法规当做党内监督尺子,有的同志谈起监督“敬而远之”,认为经常开展监督批评,会引发矛盾、影响团结。如,召开局党组会议时,有的班子成员会把其他同志分管的工作视为“禁区”,讲工作、提意见时有人会顾虑别人“心情”,有人怕“越俎代庖”,大多只是“顺水推舟”说说好话,“随声附和”表示同意,觉得最好是相互不越“楚河汉界”。5.制度落实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方面,个别党支部没有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如,没有建立对党员的有效考核机制,党员民主评议只是“走走程序”,只评优不评劣、只有奖没有惩,对党员干部缺乏应有的约束力,正向激励效应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党内监督方面,民主集中制没有得到充分贯彻落实,如,在召开局党组会议时,有时没有进行充分沟通,酝酿准备不充分,工作论证不深入,个别议题偶有“议而难决”现象。

(二)聚焦践行“四个合格”方面。

1.在政治合格方面:一是政治坚定力不够强。有的党员干部认为一讲到政治就“上纲上线”,没有很好地做到绝对忠诚,缺乏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坚定信仰,缺少对*的高度自信,与要求的“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还有不少差距。对一些有损党委和政府形象的政治笑话、牢骚怪话,缺乏应有的警惕,没有及时辟谣、止谣。二是政治鉴别力不够强。有的党员干部遇事不善于从政治角度去考量和认识,对社会上的不良思潮和不合适行为作斗争不够,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如,针对前段时间商家和媒体大肆造势的“万圣节”“圣诞节”,一些党员干部把自己等同于一般民众,稀里糊涂“过洋节”,还参与其中、乐在其中,这就是政治鉴别力不够的具体表现。三是政治执行力不够强。尽管局党组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上态度是坚决的,但对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把握不全面、理解不深刻,使一些政策的实施和决策的执行“打折扣”。有时候未能有效处理主动作为和等待依靠的关系,为争取更多支持,过于强调实际情况和困难,存在本位主义思想。

2.执行纪律合格方面:一是对纪律和规矩认识不足。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做到态度鲜明,但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知之不全,内涵理解还不够透彻,重视法律“高压线”多一些,纪律“红线”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政治规矩意识还比较淡薄。如,在补缴党费这件事情上,虽然不敢不交,但缴纳过程中,个别党员“满腹怨言”,这就是不懂规矩、不守规矩,是党的纪律观念、规矩意识匮乏的表现。二是党的纪律教育不够重视。没有把党纪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必备内容抓紧抓实,没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局党组对党纪教育的责任认识不到位,把党纪教育简单归于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不够有力,缺乏常态化制度安排,党纪教育成效不明显。一些党支部党纪教育犹如“蜻蜓点水”,开展不深入、不扎实,党员干部受教育也不深刻。三是遵规守矩的标准还不够高。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能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和各项规章制度,但也有部分同志遵规守纪意识不够强、标准不够高。如,有的遵守工作纪律不严格,特别是对待考勤制度“形同虚设”,时有存在上班晚来、下班早走、开会迟到、有事不请假等现象。还有今年在干部调整过程中,还存在私下托领导关系给局党组“打招呼”的情况。

3.在品德合格方面:一是继承和弘扬优良传统不够。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四年以来,公款吃喝、挥霍浪费的不良风气得到了彻底铲除,但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的意识还不够强。如,机关食堂浪费等现象还需进一步整改,局机关办公用电、用纸、用水等浪费严重、花销巨大,不把“公家的钱当成钱”,这种思想应该要予以遏制。二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党员干部工作、生活、学习“随大流”,没有达到一个“合格党员”应有的标准,对一些不良现象,不制止、不纠正,更也不向组织反映。有的党员干部拈轻怕重、挑肥拣瘦,不愿意到艰苦的环境和岗位磨练自己。如,今年市组选派干部驻村蹲点,虽然我局只有一个名额,但是主动报名的干部“少之又少”。三是家风教育存在“短板”。局党组没有把家风教育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了解和动态跟踪党员干部的家庭家风情况。有的党员干部在观念上解决好“给子女留什么财富”的问题,觉得留“物质”比“精神”更有必要;有的党员干部没有正确处理好家庭与工作之间的关系,时常为了工作而忽视家庭,放弃与妻儿相处的时间。

4.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一是谋划工作缺乏科学性。有时在对接落实上级政策中,习惯于照着文件办事,没规定的时候“不知所措”,有规定的时候“一刀切”,没有做到与实际充分结合。有的党员总在叹嘘“时间都去哪了”,每天看起来都很“忙”,但是忙的没章法,又没效果。有的领导干部不重视调查研究,下基层、进企业走马观花、浮光掠影,对情况了解不准确、不透彻,一知半解,盲目自信,造成了工作中的主观主义。二是民仆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开展工作时“有高度、没温度”,思想和感情深处没有真正把群众当做亲人,或多或少存在尤权书记指出的“不冷不热”“不急不忙”“不疼不痒”等突出问题。如,个别党员干部对企业来机关办事,冷若冰霜、不闻不问;对企业的咨询,模棱两可、缺少耐心;对企业的指导,泛泛而谈、无的放矢;对企业的意见,跟踪不够、落实不力等等。三是敢于担当的精神不够强。有的党员干部满足于常规性工作开展,习惯安于现状、按部就班,对改革路上的困难和矛盾有畏难情绪,主动作为意识不强,面对各项工作,有的党员干部总认为时间紧“干不完”,任务重“干不动”,标准高“干不好”,存在慢落实、软落实现象;有的党员干部过于“计较”,工作职能有交叉就“踢皮球”,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生怕“多做事、多吃亏”。

(三)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1.主任责任不清晰。对主体责任的认识和落实还存在差距,没有真正把党风廉洁建设归为“主业”,局党组的龙头作用体现不明显。如,在制定出台两个“责任清单”前,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对所承担的党风廉洁建设职责不明确,导致一些同志不清楚自己责任所在,对党风廉洁建设“一岗双责”重要性认识也不足,在抓落实上存在缺位、虚位,对分管科室(部门)及其干部失管、失教、失监。2.监督责任不明确。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的措施还不够具体,没有建立长效性监督问责机制。一定程度存在好人主义思想,习惯当“泥匠”和稀,不敢当“铁匠”碰硬。如,纪检监察工作受“人少、事多、任务重”等客观因素制约,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习惯于以往思维定势,日常监督方法不多,有效监管手段缺乏,对于案件的查办,一般只停留在查阅账面、约谈当事人等简单办法上。3.责任落实有待强化。虽然对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作了重新的细化和分解,但与质监业务工作不够融合,对宏观要求多、对具体指导少,查找问题、指导督促不够深入具体,制定的相关制度与措施原则笼统,有千人一面之感,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在落实过程中,满足于一般部署、一般要求,“一手硬、一手软”,“紧一阵、松一阵”,今年初没有组织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议,这说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还不到位。

2017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旨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将《准则》和《条例》刻在心上,烙在脑中,用心践行。

一、通过学习,深刻体会到这两部法规对党员干部要求更高、标准更严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准则》重在立德、

强调自律,以正面倡导为主,紧扣廉洁自律,以“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杆。《条例》重在立规、强调他律,列出负面清单,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包含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共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构建起立体式管党治党制度体系,必将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为党的建设注入强大的正能量。

二、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必须要做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力践行者

近年来,党和政府对文艺人才工作的投入不断加大,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在此大好形势下,风险防范工作极为必要。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不断改造世界观,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保持思想、战略、道德上的定力。时刻不忘共产党人的职责,用制度约束自身和身边人;行正道、扬正气,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坚持以身作则,坚持求真务实,坚持责任担当,坚持清正廉洁。

深刻体味“祸患常积于忽微”的警言,在开展人才储备、人才培养、人才评价、人才交流、人才推介、人才成果开发等多项人才业务工作中经常性地进行对照检查,时刻记住纪律与法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以苛刻的态度反省自己。既要科学谋划人才事业发展,又要严控风险,查找廉政风险点,真正做到慎初、慎微、慎独,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成为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的模范。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全面推动从严治党建设。

三、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必须要依规履行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在人才中心业务发展过程中,切实增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意识,带领各级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和《准则》要求,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正确行使权力。如在招聘新职工时,要做到唯贤是举,程序完备,公平公正;在选拔干部时,要任人唯贤,综合考量民主意见与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在经费使用上,要做到每一笔钱的去向都记录在案,集体决策,合规合理。具体落实到业务工作中,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在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方面,要进一步规范对各职业技能鉴定站、定点实训单位的指导,强化考评人员的选拔与聘用,着力完善题库开发,有效提升鉴定工作的数量和质量。

二是在文化部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方面,要进一步严肃职称培训考试纪律,强化职称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坚决打击论文申报中弄虚作假、代发论文等情况,确保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能够正常获评。

三是在人事档案管理方面,首先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严防受制于人情等不合规矩的情形发生,确保人事档案接收、存档、保管工作平稳有序;其次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升服务社会文化艺术事业的水平和能力。

四是在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方面,要以专业技术能力、思想道德水平为综合考评内容,一方面有效利用国家资金依规培养重点、难点、热点领域的紧缺人才;另一方面,加强与相关机构合作,以点带面,着力培养一批德艺双馨的优秀人才。

五是在社会艺术考级工作方面,要坚持社会效益优先,通过科学、公平、公正的选拔方式,为考生提供良好的水平评价环境;进一步规范考官审核程序,确保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引导和服务效果。

六是在信息资源平台建设方面,要优化社会文化艺术人才库、文化艺术技能人才信息库等的建设,着力做好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发挥其在社会文化艺术服务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2017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民主生活会是党在长期建设中逐渐形成的、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解决党内矛盾的组织活动制度,是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的传统法宝。党的十八大以来,*全方位启用民主生活会制度,并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将其作为一次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生动实践,对整治“四风”、改进作风、营造从严治党的良好政治生态产生了重要影响。

为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发挥好传统法宝的作用,我们以某省级党校进修班学员为对象,通过问卷调查、学员座谈和个别访谈等方式开展了调研。从调查的结果看,领导干部对十八大以来所开展的民主生活会,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总体上是给予肯定的,在133份有效问卷中,67.3%的学员认为质量是高的。在座谈和访谈中,多数学员认为,中央高度重视民主生活会的开展,各级党组织紧跟中央要求,落实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进行整改落实,把多年淡化了的、甚至生疏了的民主生活会的意识、格式、氛围强化起来,规范起来,浓厚起来,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经受到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思想灵魂进一步净化,组织观念进一步牢固,政治规矩进一步熟知,党内生活进一步严肃。但也不得不承认,这些成绩毕竟是在中央强力要求和监督下取得的,尚未成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习惯。

从问卷和座谈、访谈所反映的情况看,目前的民主生活会还存在着如下问题。

干部讲真话仍有顾忌,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真诚。一些干部出于压力不得已表现出一种姿态和架势,但批评时还是愿说一些无关痛痒的话,批评自己依旧是避重就轻,不愿意完全敞开思想。班子里的“一把手”给班子成员提意见尚能直截了当,但班子其他成员给“一把手”提意见就有些含糊,表现为雷声大、雨点小,细节多、大局少,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有79.3%的学员认为以往民主生活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避实就虚、应付了事”;而经过近年整改,仍有55.48%的学员认为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真实和诚恳。从数字的对比中可以看到,此类问题虽有所改观,但依然比较突出。

查摆问题尚停留于表面,剖析问题不够深刻。总结近年民主生活会上领导干部所查摆的问题,发现了不少相似的地方,如讲问题时大都有“政绩观有偏差”“官升脾气长”“远离基层”等表现;剖析原因时,经常列举的是“放松了理论学习”“虚荣心作怪”“老好人思想”等因素。尽管这些问题确实带有共性,但由于缺乏具体人和事的支撑,不免沦为新的空话、套话,致使批评貌似尖锐,辣味十足,实则以暗中的“默契”成为一种过场。

整改效果尚着眼于过程的完成,对整改措施落实的监督不够完整。一些班子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只注重上级要求的规定动作,而忽略具体措施的制定;也有的地方虽有制定而无落实,以整改措施代替整改效果,以致过程完美、结果虚空。

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因素,固然与领导干部个人对民主生活会的功能作用认识不够、党性不强、私心杂念作怪等有关,但也与组织层面的党内民主发展不充分、相关制度不到位、考核评价标准不清晰等有关。在党内生活中,党章赋予的民主权利与工作运行中的领导权力尚未形成强有力的相互制约关系,当权利受制于权力时,下一级党员干部在面对上一级领导时不敢讲真话,或根据对象、环境、场合有选择地讲,使党内讲真话不得不依赖于上级领导的带头示范,一旦带头作用失灵,民主生活会就难免失真。在制度建设上,党内生活中对原则性强、敢唱黑脸、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干部缺少制度性的鼓励,对掩盖矛盾、弄虚作假、不敢开展批评的少有制度性的督促改进,对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尚不能及时按照党纪严肃处理,致使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开展也同样主要取决于领导的重视与带头,难有稳定的长期的功效。同时,也不得不承认,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主要方法,其主观性比较强,客观标准不好确定,即使确定了,在实际衡量时也不易把握一致,这是民主生活会容易“形式化”的又一重要原因。

汲取近年民主生活会形成的有益经验,进一步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还需做好以下工作。

正确认识和把握民主生活会的功能,不宜泛化放大。民主生活会是一种制度化的组织会议。和其他党内会议不同的是,它不承载政策制定、工作部署、决议执行、法规惩处等功能,主要是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班子成员查找偏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行为,分析问题成因,相互交流思想,及时纠正错误。从内容来看,主要着眼于思想认识、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等层面;从方法来看,主要采用的是批评与自我批评;从目标来看,主要指向于提高认识、增进理解、消除隔阂、总结经验、修正错误、达成共识。因而,民主生活会的功能主要体现在政治教化、监督预警、化解矛盾、自我纠错和团结整合。其作用对于解决领导班子的思想、工作作风是有效的,但寄希望于同时解决党内其他问题,如干部的腐败问题则是不现实的。毕竟任何一种制度都有特定的指向性,在特定的范围内有其有效性,若超出了这个范围,作用必定是有限的。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过程中,有的干部对某个领导头一天还在指导和参加民主生活会、而第二天就因涉嫌腐败被纪委审查颇为疑惑,对民主生活会的作用与功效产生了怀疑、排斥、厌倦甚至否定的心理倾向,其症结就在于放大了民主生活会的功能,模糊了民主生活会与其他制度的界限。因此,很有必要在党内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的制度功能与运用边界,既不要过度解读它的效能,也不要随意放大它的功能,而应客观评价它的实际作用,以充分发挥它的应有效用,防止“跑偏”“走样”。

着力创设民主生活会健康开展的民主条件,谨防弄假作秀。民主生活会,顾名思义,是以民主为先决条件的。无论是会前的广听民意,还是会上的批评讨论,以至会后的整改落实,无不贯穿着民主的原则与精神,即公开、平等、理性。因此,要开好民主生活会,需要进一步解决党务政务公开和联系群众的通道,为党员、群众提供了解领导班子工作的平台,也使群众反映意见更加便捷通畅,领导班子获得的信息更加全面真实。需要进一步确立党内同志间的平等关系,在民主生活会上抛开职务级别因素干扰,以党内平等一员的身份讨论发言,使不同的声音能够提出,不同的看法能够表明,思想得以碰撞、观点得以交锋。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实施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制度,使讲真话不是主要领导鼓励和带头的结果,而是履行党章赋予权利的自然体现;讲真话能够得到制度力量的保护成为常态,而非特定时期的昙花一现。实践表明,党内民主不发展,民主生活会极易流于形式,难以起到应有作用,反倒丧失了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只有党内民主发展了,无论是党员还是领导干部,才能在党内生活中讲真话,讲实话,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实现*倡导的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丰富和创新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切勿机械教条。创新是推进工作的不竭动力,没有创新,任何工作都会停滞不前,民主生活会也是一样。可尝试改变几十年传承下来的会议形式,从封闭走向开放。在空间上,可以“请进来”,邀请普通党员、群众代表参加,面对面听取意见,接受监督;也可以“走出去”,根据主题内容到相关地方、单位和部门现场了解情况,获取未经加工、过滤的第一手材料。在时间上,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灵活设置会议时间,防止为开会而开会,以至当开不开,拖后延误,错过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在环节上,可以把传统形式和现代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多样运用。如面向社会各界,采用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调查问卷、满意度测评、征求意见表、相互交流等多种形式,广开言路,虚心纳谏;面对干部和班子成员,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对照检查材料是民主生活会的重要环节与形式,但不宜以字数多少这类教条化的要求来体现,而应重在内容是否真实、表达是否真诚、问题是否准确、解决思路是否可行有效。

把严格督导贯穿民主生活会全过程并加以延伸,力戒监察失位。民主生活会既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又是一项严密系统的工作,包括会前、会中、会后规范有序和上次、下次会议循序衔接的整套做法,会上会下、会内会外、上级下级互动的配套措施。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或不到位,都会影响民主生活会的整体质量。因此,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对下级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监督,不能仅限于开会到场,还要扩充为对整个流程各个重点环节、扩充到对下级领导班子乃至整个单位建设情况的指导要求。包括流程中的单向环节,如听取意见、自我反思、开展批评,也要从会内拓展到会外,从班子内部拓展到与上级和群众的互动,从会议当天延伸为一个时段乃至平时。这样,民主生活会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作为一个系统而发挥出整体功能,进而产生由思想促进转化为行动促进的积极效用。

建立组织考核与群众评价的标准制度,防止运行空转。开展民主生活会,并确保质量成效,仅仅靠干部的主观自觉是不够的,还需要有一整套严格的考核评价制度予以约束保证。为此,一要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考核评价标准体系,将组织标准和群众要求有机结合起来,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与效果。二要把民主生活会质量考核纳入到组织建设、干部管理中,作为评价、使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重要依据。三要建立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制度,对会议召开情况、质量测评结果、上年度整改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效果不佳的要严肃批评,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严肃问责。四要规范和完善群众评价机制,特别是加重群众对整改效果的评价分量,通过公开整改方案,公布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步骤,让群众了解和参与整改的全过程,向干部传导必须整改的压力,增强立行立改的动力,使群众评判有据,干部落实不敢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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