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环境建设工作意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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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大工作协作力度。建立健全软环境建设的协作机制和工作网络,加强部门协作与互动,对改进作风、服务创优、规范执法等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工作考核,促进部门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始终把便企利民作为全部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突出服务职能,更新服务理念,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想方设法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继续深化“政风热线”。完善和提高“政风热线”节目,进一步丰富直播形式,组织一些企业、群众走进直播室,与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和沟通,实现互动。进一步完善问题受理方式,由单纯节目开播时现场受理咨询投诉向事前受理、事中受理转变,由直播室被动受理向电台、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走进企业、走进基层主动征集问题、了解情况转变。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在市电视台开辟热线追踪栏目,使“政风热线”节目的宣传、交流、投诉、监督等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积极推动政会分开。按照常办发[XX]号文件《关于促进我市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常组发[XX]号文件《关于对全市行业协会实行政会分开的具体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全市行业协会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理清各行业协会的机构设置、人员兼职、财务及物产等情况,按照稳步推进、力求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脱钩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市行业协会在机构、人员、财务、资产上脱钩到位,规范行业协会的组织与行为。
三、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确保软环境建设取得实效
、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创优发展环境各项制度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要求落到实处。对制度执行不力的部门、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适时进行通报。建立个软环境建设企业监测点和个重点项目监测点,定期收集掌握情况。认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重点抓好对部门、单位机关作风建设情况如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能等的督查,突出对窗口、基层站所等直接服务于企业和群众的一线办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对严重损害我市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加大调查处理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继续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拓宽投诉受理渠道,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软环境网站等的作用,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加强对投诉处理情况的研究分析,掌握重点;认真执行投诉事项领导阅批制、部门会办制和效能中心督办制,对企业、群众投诉的办理情况按季度呈报市领导;强化投诉责任追究,对投诉应该处理而不处理、不实事求是处理,导致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并产生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完善软环境工作考核办法,扩大企业、群众、基层机关工作人员的参评率,进一步增强软环境公开评议的代表性;强化部门服务企业、群众和基层方面的实际效果的考核,弱化一些对提高服务质量难以量化的内容,加大对主要工作、重点事项的考核力度;加强对评议、考核过程中意见、建议的反馈、整改和督办;强化评议考核结果的运用,切实发挥考核的促进作用,保障软环境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和各项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