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扶贫日活动方案(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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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扶贫日活动方案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建立扶贫帮困长效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真正得到关心和帮助,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制定虹桥街道2010年帮扶困难群众实施方案。

一、成立虹桥街道帮扶困难群众领导小组,明确帮扶困难群众标准,对社区低保、低收入家庭困难情况进行排摸和分类,制定帮扶标准,对低保户、低收入家庭患重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超过该家庭收入的,即可纳入帮扶范围,增强帮扶工作的可操作性;同时开展项目帮扶,缓解困难家庭子女高中、大学阶段的就学困难。构建三级工作网络,按照"个人申请、公正评估、集体评议、共同帮扶"原则,建立由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组成的社区扶贫帮困评估小组,分别负责困难对象发现、评议、调查、审核、上报等工作。

二、做好"一帮二"、"一帮一"、"二帮一"扶贫帮困工作,即: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2户贫困居民;普通党员每人联系帮扶1户贫困居民;非党员干部每2人联系帮扶1户贫困居民。要定期走访,为所帮扶的贫困居民办事实,有实效,制定个人帮扶计划,有帮扶情况记录。

三、建立社区单位长期结对帮扶工作机制

辖区各单位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单位采取与贫困居民"手拉手,结对子"的方式,结合贫困居民生活实际适时开展捐资助学帮扶就业、就医、帮助解决生活困难等活动。 

四、建立扶贫帮困考核机制。把扶贫帮困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辖单位精神文明考核依据,对扶贫帮困工作扎实,取得实效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扎实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将党员领导干部扶贫帮困情况列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重要参考。

单位扶贫日活动方案二

经国务院同意,自2014年起,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全国"扶贫日",我国"扶贫日"的正式设立,是国家创新社会扶贫体制机制的重大举措,对于弘扬"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的*,促进全社会各界力量关注、参与扶贫开发,加快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具有重大意义。

为迎接今年首个"扶贫日"的到来,进一步做好"全国扶贫日"宣传活动相关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了解、关心、参与扶贫开发的浓厚舆论氛围。经盐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10.17"首个扶贫日宣传活动,现将《盐津县"10.17"首个扶贫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一、活动主题、时间与目标

活动主题:"10.17"全国扶贫日,邀您一起来扶贫;

活动时间:此次宣传活动时间定于10月17日前后;

活动目标:大力宣传我国"扶贫日"正式设立,切实抓好全县"扶贫日"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各界力量关心关注、共同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积极倡导"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的*。

二、活动内容

为有效抓好全县首个"扶贫日"宣传活动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宣传活动内容应做到"七个一"。

1.一副宣传标语:各乡镇、各行政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至少悬挂一副宣传"10.17"扶贫日相关标语;

2.一期橱窗专刊:各乡镇、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10.17"扶贫日到来之际,办好一期扶贫宣传专刊;

3.一次座谈:各乡镇、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组织一次由相关各方面代表、老同志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扶贫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宣传"10.17"扶贫日及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成果;

4.一次走访慰问: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在扶贫日到来之际,深入各挂钩帮扶村及贫困户家中开展走访慰问;

5.一个网络专栏:县扶贫办要在盐津县委政府网站开设并做好"扶贫致富"网络宣传专栏,及时向广大网民传递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动态;

6.一本宣传画册:由县扶贫办牵头制作一本扶贫开发工作宣传画册,重点向社会宣传介绍全县"十二五"以来扶贫开发取得成效、突出特点和优秀经验做法;

7.一部专题片:由县扶贫办牵头制作一部专题片,内容应重点立足对全县"十二五"以来扶贫开发工作成果宣传,并全面反映全县各级各部门围绕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10.17"扶贫日宣传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好宣传活动各项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力开展舆论宣传,为活动营造出人人关心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浓厚社会氛围,真正使活动达到造声势、广宣传、入人心的目的。

单位扶贫日活动方案三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扶贫办〈安徽省2014年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4]34号)以及市"扶贫日"活动筹备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我县开展第一个"扶贫日"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开展"扶贫日"活动的目的和要求

国务院确定自2014年起,将每年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扶贫日"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核心内容是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

为扩大社会影响,使"扶贫日"活动开好头、起好步,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动员全社会力量向贫困宣战,确保我县第一个"扶贫日"活动办好。

二、开展"扶贫日"活动的原则

"扶贫日"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依法合规、节俭务实;二是先行启动、逐步完善;三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四是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召开县"扶贫日"宣传动员会

国务院将召开全国社会扶贫工作暨"扶贫日"启动仪式电视电话会议。我省拟在国务院电视电话会结束后召开全省"扶贫日"宣传动员会,省领导作宣传动员讲话。

我县分会场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单位以及乡镇负责同志参加。在全省"扶贫日"宣传动员会结束后,县领导作宣传动员讲话。

(二)开展专题系列宣传

以"10.17,邀您一起"为主题口号,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1、在《池州日报.青阳新闻》开展扶贫项目认领宣传。公布全县18个贫困村扶贫项目、所需金额以及认领方式,号召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认领。

2、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公益宣传。分别在县广播电视台、青阳政府网以及县直单位网站各类媒体发布扶贫公益广告。由县委宣传部与县扶贫办共同负责,各主要媒体承办。

3、集中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组织县直单位、乡镇集中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在"扶贫日"当天,通过悬挂扶贫宣传横幅、举办扶贫图片展、开展政策咨询、知识竞赛、解决实际问题等各具特色的活动,引导全社会关注扶贫开发、关心贫困地区、关爱贫困人口,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扶贫开发。(宣传标语见附件)

(三)组织开展扶贫项目认领活动。

全县各包村帮扶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函方式到县扶贫办认领扶贫项目,并填写《扶贫项目认领单》(见附件)。认领扶贫项目可由认领者自建,也可以出资形式由贫困村建设。认领资金直接拨付贫困村。项目认领活动至10月24日结束,经县扶贫办汇总后,报省扶贫办。

县扶贫办联系人:沈X敏,电话:

邮 箱: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设立"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关心关爱。开展好"扶贫日"活动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抓紧把这项活动布置好、开展好。

(二)要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动员好、组织好贫困村扶贫项目认领工作,确保"扶贫日"活动取得实效。县级将组织2-3家企业参加全省"扶贫日"公募现场捐赠和项目认领举牌仪式。

(三)要及时上报总结。各乡镇、各部门要注意收集、整理"扶贫日"活动开展的相关资料,并注重总结经验,形成文字材料,于10月24日前报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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