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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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进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等10部门《关于开展2016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及省、市食安办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活动主题

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

三、活动时间

6月11日至17日。

四、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相关法律知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省、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整治措施。宣传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宣传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地沟油整治、工业明胶整治等行动取得的成果。

(三)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食物中毒预防与应急处理常识。

五、宣传形式

(一)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采取现场专家咨询、板块展示宣传、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整顿成效,介绍本部门的法律职责和工作程序,并认真受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

(二)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通过在报纸、网络媒体、行业报刊开设专栏专题、刊发评论文章、播放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设立公众热线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基本知识。

(三)组织开展“四进”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机关、进学校、进村居、进企业”活动,县食安委主要责任单位在县城广场、公园、社区、校园、集市、企业、旅游景点等人群密集区域开展食品安全主体宣传咨询活动。

进机关:xx街道和各有关单位在本单位前悬挂宣传条幅,并围绕宣传周主题,抓住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利用社区宣传栏、休闲广场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进学校:教体局负责安排中小学校在活动期间,上一节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健康教育》课,召开一次食品安全主题班会,办一期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卫生与健康》宣传栏,带一封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的信回家。同时,通过校园网络、广播、宣传栏等,多渠道介绍食品安全知识,特别要引导学生对学校周边食品的正确认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进村居:各镇(街道、管委会)负责督导辖区村利用广播、街头展览、集贸市场、明白纸、张贴海报标语等方式,每天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引导村民不要只关注食品价格,更应该关注保质期、储存要求、涨袋破损等情况,养成良好饮食生活习惯。

进企业:经信局、卫生局、农业局、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商务局、粮食局等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科普行动,走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督促、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显著位置制挂宣传标语,搞好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印发宣传单(必须含部门举报电话),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

六、具体安排

(一)启动仪式。6月11日上午9时,在全县统一启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县莲花山广场为我县启动仪式主会场,宣传部、政法委、县监察局、食安办、发改局、经信局、教体局、科技局、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国土局、城管执法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商务局、民宗局、畜牧局、流通局、粮食局、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盐务局等27个食安委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管委会)参加启动仪式。卫生局、食药监局等11个主要承办单位至少提供2块展板,在主会场陈列展示。届时,将邀请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有关领导参加主会场的启动仪式。

(二)深入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组织好“四进”活动。要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农贸市场、连锁超市、餐饮单位、学校门前以及繁华路段、主要干道、活动广场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条幅、张贴海报。

(三)宣传周具体安排。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职责在人口密集的集市、街道、广场学校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1、6月11日:卫生局、工商局联合举行宣传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结束后,卫生局在莲花山广场和人民商场分别设置宣传点,摆放展板,着重宣传食品卫生知识和防止病从口入的基本知识,举办假冒伪劣食品展览和宣传专板,组织编写和分发相关宣传资料。工商局在莲花山广场、银河路口和万家福超市门口分别设置宣传点,举办真假食品鉴别展示和宣传展板,编写和分发相关宣传资料;同时组织超市和食品消费环节企业采取设立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展示宣传板报、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2、6月12日:食药监局和科协联合举行宣传活动。食药监局在泰沂超市路口设立展板,着重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在小润民超市门口举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教学片赠送仪式;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等实地参观学校食堂;邀请记者报道全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开展情况。科协组织科普志愿者在百货大楼前设立宣传点,制作科普宣传展牌,宣传科普文化知识;发放科普宣传材料,组织营养专家开展咨询服务。

3、6月13日:农业局举行宣传活动。农业局在大润民超市门口设立农产品安全知识宣传展板,开展农产品速测演示,发放宣传材料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消费知识,解答消费者疑惑;利用宣传车到各镇(街道、管委会)进行农业知识宣传,组织专家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农产品种植指导;注重宣传农产品源头污染整治工作的成效及农产品安全鉴别常识,并制作分发相关宣传资料。

4、6月14日:粮食局举行宣传活动,粮食局在县城一粮店、二粮店门口设立宣传站,设置粮油安全知识展板,发放粮油食品安全知识,讲解食品安全消费常识;深入各镇(街道、管委会)开展夏粮收购安全检查,宣传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和政策,保障粮食源头安全。

5、6月15日:质监局举行宣传活动,在联华超市路口设立展板宣传质量安全知识,采取专家现场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举办质检邀您看企业活动、食品检验机构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等人员参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参观食品检验实验室,让社会各界零距离接触检验检测机构和产品质量检测过程,并详细解答参观人员的问题;举办食品安全培训班;组织一场以食品质量安全及管理为主题,针对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对使用食品添加剂企业开展一次大检查活动。

6、6月16日:经信局与水利局联合举行宣传活动,经信局在人民商场北门和百货大楼门口设立宣传点,设置食品安全法律宣传展板,在人流密集场所悬挂条幅;向市民发放食品安全法律手册和材料。水利局在东苑居大众商场和板桥居金牛商场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条幅,在相关地段重点养殖区域张贴宣传标语,设置水产品安全知识展板,向消费者发放水产品识别知识手册;利用宣传车到大中型水库等水产品养殖点进行水产品知识的宣传。

7、6月17日:畜牧局与流通局联合举行宣传活动,畜牧局在蒙山食品厂和县城主要街道放心肉销售点设立宣传点,制作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展板,邀请畜牧兽医专家和执法人员到场宣传禽畜产品质量安全,现场为消费者讲解肉制品鉴别知识;发放肉制品识别鉴定知识资料;开展畜牧养殖场(户)、生猪定点屠宰厂、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农贸市场和肉品专卖店等肉品市场大检查。流通局在xx酒厂和万家福超市门口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展板,宣传国家关于生猪定点屠宰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消费者、媒体记者参观定点屠宰企业,感受生猪加工过程及各项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向消费者介绍假酒识别方法,向消费者告知酒类消费过程中索单、索证的好处。

8、各镇(街道、管委会):各镇政府、xx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根据《xx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安排,结合各自实际,以悬挂宣传条幅,设置食品安全知识展板,安排宣传车、发放明白纸、宣传材料的形式,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常识宣传氛围;同时充分利用农村集贸市场、村居广播等宣传渠道集中宣传食品安全鉴别知识,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重大意义,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通知》确定的主题、内容和要求,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强化部门联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围绕宣传主题,营造社会氛围。各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公众、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新闻工作者、学生群体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发挥消费者协会、食品行业协会、专业组织以及志愿者团体的作用,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阶层和方方面面,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做好宣传报道。各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与广度,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到农村、学校、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等基层薄弱区域,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风险的能力。同时,做好宣传周期间宣传报道工作,广播电视台要每天对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进行跟踪拍摄,并在新闻广播中设立专栏宣传报道各地、各单位宣传活动;各镇(街道、管委会)将各自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文字、图像资料及时报送xx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以扩大食品安全宣传周社会影响,务求取得实效。

请各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将本地、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及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于6月20日前报送县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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