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夜间噪音扰民时间规定及投诉电话方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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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第六十三条规定,“夜间”是指晚二十二时至晨六时之间的期间。

6月13日,针对赵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联系了保定市莲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局直属大队,该大队一名刘姓队长表示,夜间施工不符合法律规定,但11日晚上没有接到群众关于大唐盛苑施工噪音扰民的反映,如果接到举报会安排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调查属实后予以制止。刘队长称:“我们会对大唐盛苑夜间施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若情况属实将予以整治,并且会加强对该地区的巡查监管力度。市民若发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情况,也可拨打电话0312?3103940或0312-5088052向我们投诉反映。”

赵女士称,下次遇到夜间施工、影响休息的情况,她将会打电话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