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福建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福建最新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
28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说,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拟安排审议生态文明建设、大气污染防治、城乡生活垃圾管理、物业管理等方面16项法规草案,开展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学前教育工作专题询问。
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让每一部地方法规都好执行、真管用。今年拟安排审议的16项法规草案包括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生态公益林条例、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修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行政执法条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拥军优属条例(修订)、关于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一揽子修改、关于涉及“放管服”改革的地方性法规修改。
增强监督实效,把代表最为关注、政府最难推动、群众最想解决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依法监督、有效监督。今年拟安排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国有企业经营和国有资产管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精准脱贫等方面16个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等6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专题询问工作结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相关工作报告进行。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重点了解推进城乡生活垃圾管理,特别是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方面的成效,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学前教育工作重点了解我省学前教育工作总体情况,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情况,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