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厂长(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的一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负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行政正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二、副厂长(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规定职责范围内的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三、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总工程师对企业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其职责是:
()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四、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
()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