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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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九条学院党校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个学时,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和端正入党动机。培训后统一组织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各党支部把培训教育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内。未经过学院党校集中培训并未获得结业证书的,不能发展入党。院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开班时间为每的月和月,培训对象是各党总支每学期周上报的党校培训名单。学院党校培训的有效期为三。十条为便于党组织全面了解发展对象的成长历程和思想认识提高的情况,党支部要及时通知发展对象写出个人自传。《自传》内容要求真实详细。十一条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审,党总支可通过函调进行。各党组织要提前做好函调工作,不能由发展对象本人办理函(外)调事宜。 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十二条党支部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和个别了解,广泛听取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座谈会要由党员教师或学生正式党员主持,并指定专人做好原始记录。听取意见的重点是: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等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半内没有征求过党内外群众意见或超过半数认为其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能发展入党。十三条拟发展入党材料,由所在单位党总支初审并签字盖章。拟发展对象送审材料要用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上贴上“发展对象送审材料一览表”。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外调政审材料》、《思想汇报》、《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党员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简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学生发展对象还须附入校以来的《xx学院学生成绩表》。十四条经院党委预审同意后,由组织宣传部对发展对象的情况进行公示,进一步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天。教工发展对象公示范围为其所在单位,学生发展对象公示范围为其所在系。对公示后反映的意见,党总支应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院党委组织宣传部。十五条公示期后,没有反对意见或有异议经核实后不影响发展的,党总支派人到学院组织宣传部领取《入党志愿书》,并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十六条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程序办理。 、确定入党介绍人申请入党的人要由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指导被介绍人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切实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业务学习、个人经历、存在不足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并实事求是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意见”栏内,并明确表态是否同意其入党,是否愿意担任其入党介绍人。()在讨论接收被介绍人入党的支部大会上,介绍人还要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介绍人仍要继续对其关心帮助教育。 、审查《入党志愿书》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数;()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申请人汇报自己在《入党志愿书》中填写的内容;()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情况并表明意见;()与会党员发表意见;()与会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注意事项:()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大会方可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方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可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个以上的申请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送审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和表决情况(应到数、实到数、有表决权数、同意数、反对数、弃权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预审材料,报院党委组织宣传部审查。、谈话 按照党章规定,入党申请人没有经过谈话的不能审批入党。根据院党委授权,各党总支负责对本单位学生入党对象进行谈话。谈话人必须是党总支正、副书记,总支委员或担任系(院)行政职务的党员干部。申请入党的教工由院党委组织宣传部指定专人谈话。谈话人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和入党目的,对党的基本知识熟悉掌握的程度,对党员义务和权利的理解以及觉悟程度,从而考察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提醒入党对象要继续接受预备期一的考察,入党后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要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党内活动,勇于承担党的工作,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预备期满要及时向所属党支部提交书面转正申请和预备期思想汇报等。()谈话人要将谈话的情况写入《入党志愿书》“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栏内,并在最后明确表态是否同意该发展对象入党。、审查 院党委对党总支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及材料,应及时审查,并召开院党委会议,逐个审查讨论,形成院党委会审查意见,填在《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内,由院党委书记签章后报校党委组织部。、报批以上程序完成后,党总支填写好《中国产党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将发展对象所有材料报院党委组织宣传部,报批时间距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时间不得超过个月,党委或授权审批部门原则上个月内须完成审批工作。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未予审查报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超过三个月未审查报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重新开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问题,申请人本人要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报批时间一般不限(注:月日以后一般不再讨论应届毕业生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审批 由院党委授权院组织宣传部牵头,负责发展对象入党的审批工作。党委组织宣传部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有关的党总支。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发展对象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批。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党支部要告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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