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协会行政管理制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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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协会举办的赛事,均必须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办理,严禁以权谋私的现象发生。
二、协会固定资产使用规定
、凡属协会购买的长期固定使用的物品,即为协会的固定资产,应登记归档保管好,原则上不允许个人使用。
、不允许个人未经协会同意以协会名义、名称自行无偿使用相关物品,否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协会固定资产应根据实际需要,由协会经办人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由财务出纳与经办人一起购买。
、会员每的会费交缴最终统一到协会的财务部入账统一专户管理。不准截留使用,终向会员公布会费的使用情况。
三、协会的网站管理
、协会网站所有权属诸暨市自行车协会所有,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使用网站的资源。
、考虑到协会网站自身特点,以及今后的发展建设节约经费的需要,可采用与指定商家有偿使用合作方式同建设。合作期限一般为一。具体合作费用另定。
、网站上以协会名义发布的公布、公告、消息、召集活动等信息都必须经协会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同意后,由指定专用id发布,否则对给协会造成名誉损失的当事人追究法律责任。
、,网站的广告收由协会财务统一收取管理。
四、奖励规定
、对协会会员以协会名义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协会内部给予适当奖励或报销相关路费。
、为了广开资金渠道,增强协会的发展后劲,充分发挥协会领导和会员的积极性,凡属个人名义吸引商家或其他单位对协会赞助资金的,给予奖励。
、协会每终评选出若干名成绩优秀的会员和协会优秀领导给予奖励。
五、外联活动规定
、凡以协会名义外出参赛、郊外骑行、与兄弟城市之间友好往来等活动,应先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后才可实行。
、应穿上协会统一的骑行服,带着协会旗帜,充分体现协会的精神面貌。
、遵守领队纪律,统一行动,团结协作。
六、协会logo和旗帜、信笺等使用规定
、协会logo和旗帜、信笺、服装一经确定后,即代表协会一切对外的文字、宣传、形象等的标志,因此应认真对待和谨慎使用,它代表协会的唯一性和合法性,不允许任何人以个人名义复制、盗用等,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协会logo和旗帜、信笺、服装等必须是以协会名义对外活动时才能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