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行风建设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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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加强第四医院行风建设,更好地履行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一神圣职责,我院向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公开承诺:
一、重塑“白衣天使”的光荣形象,医院的工作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态度为宗旨。在临床工作中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首诊负责制,主动热情提供优质服务,讲究文明用语和服务态度,杜绝服务忌语和“生、冷、硬、推”等不良的服务态度。
二、要按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费用,并在医院门诊醒目位置公示,不乱收费、乱检查和搭车开药。
三、要廉洁行医,不接受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礼品和宴请,不收受商家的药品回扣。
四、临床治疗病人要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做重复和不必要检查,不开与疾病无关的药品,不无故拖延手术时间,药房不出售假冒伪劣和过期药品。
五、在临床工作中医护人员要严格遵守医护技术常规,急诊抢救及时到位,各项检查和检验结果及时出报告,不让病人在挂号、收费、取药窗口排队等候时间超过10分钟。
六、医院要给病人提供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医院各临床、医技科室有齐全、美观的指示标识。门诊和病房的就医环境整洁、安静、温馨、舒适,不出现“脏、乱、差”现象。
七、要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证做到,早发现并及时准确报告,妥善处理,不隐瞒、缓报、谎报、漏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以上承诺,诚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如发现违反者,可直接向第四医院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__________)。一经查实,要对违反者实行“一次审告下岗”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违反者及单位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