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策划方案公布
2018年4月15日,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国家安全教育日,根据十堰市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十堰市2018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十国安组发[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十堰市人防办2018年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方案如下:
一、宣传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突出“开拓*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主题,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国家安全工作成就,进一步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
二、主要活动安排
1、办党组中心组以*总体国家安全观战略思想和《蒋超良同志在省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鄂办通报[2018]第5期)精神为主要内容组织一次专题学习,作为4月份中心组学习主题。
2、组织全办机关干部参加“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关于“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专题报告(电视教学片)在线学习。
3、组织全办学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国家保密法》。
4、组织学习4月15日十堰日报转发湖北日报“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评论员文章和国家安全教育专版。
5、组织全办干部职工收看12集国家安全教育系列专题片《国安?天下宁》。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全面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要义、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框架内,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系列活动,领导同志要带头参加宣传活动,带头宣讲总体安全观。
2、提高宣传实效。要广泛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实现全办覆盖。坚持正面、广泛、深入宣传,主动准确有效引导,着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生动性、思想性,真正让人防干部职工听得懂、记得住、好落实,确保党的十九大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深入人心。
4月15日是我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8年度“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4月10日-4月17日
二、活动内容
1.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各学院以单位学习会、年级会、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和《反间谍法》。
2.各学院组织2017级全体学生参加国家安全知识测试。(登录: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平安校园微信公众号,进入“安全教育”模块,选择“国家安全知识测试”,完成测试。测试时间:4月11日~4月21日)。
3.4月15日,学校将在两校区集中展示《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宣传展板,现场发放宣传教育材料,并进行相关法律和案例宣讲。(具体地点:龙子湖校区在行政办公楼前,花园校区在南院北门宣传栏前。)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学习教育活动,根据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确保实效。根据上级要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学校2018年度平安校园工作考核。
2.各单位、各学院相关活动开展情况文字材料及图像、影像材料,请于2018年4月17日上午12时前将纸质版报送至龙子湖校区9号学生宿舍楼东侧党委保卫部政保科,电子版请压缩后打包发送至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