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乡镇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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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三转”“把纪律挺在前面”工作试行方案》(赣纪发〔2015〕3号)、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三转”“把纪律挺在前面”先行先试工作实施方案》(洪发〔2015〕15号),中共新建镇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三转”“把纪律挺在前面”先行先试工作实施方案》新发〔2015〕19号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优势,积极探索有益经验,全面提升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经镇委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进一步深化“三转”“把纪律挺在前面”先行先试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和中央关于“把纪律挺在前面”重要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找准职责定位,进一步深化“三转”,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既立足当前,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又着眼长远和根本,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全体党员,努力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新建“打造实力板块,建设昌西明珠”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目标

从7月至11月,通过开展先行先试工作,促进全镇各级党委进一步提高对深化“三转”、“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认识,切实肩负起从严管党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职责,把党委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促进全镇各级纪委树立正确政绩观,聚焦主责主业,在工作格局、业务流程、执纪方式、能力建设、考核评价等方面大胆创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挺起来,管到位、严到份,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担负起从严治党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责任;促进全镇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努力建设廉洁新建,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思想认识。要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贪腐才立案审查”的思维惯性,树立“查办大要案是成绩、抓早抓小抓好预防更是成绩”的政绩观。

开展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全镇各村、各单位采取学习交流方式,组织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专题学习。

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研讨活动。以“聚焦纪律建设”为主题,针对“把纪律挺在前面”的重大意义、重点任务、重要举措等内容开展研讨。

加强纪律规矩知识培训。分级分批举办“守纪律讲规矩”培训班,将中央即将修订出台的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行政监察法以及省委出台的《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等,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把纪律融入廉政文化建设。依托我镇红色资源优势,组织党员干部重走“小平小道”体验式活动。按照“一镇区一品牌”、“一行业一特色”要求,打造具有新建品牌特色的廉政文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书画作品展征集活动,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融入到党员干部血液中、体现在日常的一言一行上。

开展以案说纪警示教育。用好用活反面典型案例,深刻剖析镇粮食局原局长腐败案件,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依托廉政教育基地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开展党的纪律和规矩教育。

树立正确执纪导向。按照“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树立支持干事者、保护改革者、追究诬告者、惩处腐败者的执纪理念。

(二)突出主责主业。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履职担当,将严明纪律和规矩体现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

全面清理问题线索。开展信访件大起底工作,对近年来积压的信访件“起底清仓”,将清理情况向全镇通报,要求严格按照“五类”标准进行处置,并责成快查快结。

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在纪律审查内容上,把是否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作为重点,贯穿线索摸排、立案审查、纪律处分全过程。在纪律审查对象上,重点查处“三类人”,即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

开展党风廉政巡查。成立镇巡查领导小组、灵活运用巡查方式,有针对性地分期分批对各村、各单位开展巡查,首批重点排查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矛盾问题集中的村和单位,充分发挥巡查“利剑”作用。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通过日常督查、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执行情况,落实“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和省委“作风建设20条”情况的监督检查。

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入推进“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建立有效管用的治理“红包”问题长效机制;扎实开展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问题专项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发生;认真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涉农资金领域腐败、“三资”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加大对民生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粮食直补、救灾低保、危房改造、征地拆迁等资金进行重点检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坚决严防“四风”反弹,加强对单位食堂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查处以食堂为幌子,变相大吃大喝问题;进一步深化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整治,督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在全镇范围开展“六治”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私、奢、贪”等突出问题。

(三)再造业务流程。进一步理顺信访、纪律审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党风政风、巡查等部门工作关系,再造业务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定位。

优化信访举报件办理流程。对信访举报件实行统一归口受理和分流,把严格信访举报件规定要求贯穿于接收、登记、存储、流转和办理全过程,确保办理工作严谨、及时、高效,严禁丢失、积压、隐匿、截留信访举报件。

规范分类处置要求。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对一般性、苗头性违纪问题主要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函询签字等方式方法处理;对构成违纪的视情节轻重,该处分的处分,该组织处理的作出组织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规范纪律审查工作程序。严格执行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及上报制度,不得将适用“拟立案、初核”外的一般性问题线索弃之不管。对拟重点摸排、拟立案、拟重点的初核案件,对案件查办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案件查办中采取的重要措施等,按规定逐级报告。

规范纪律审查要求。用纪律来规范问题线索分析、初核、立案审查、谈话取证、移送、案件审理、纪律处分、反馈等各个环节。规范初核报告、立案审查报告、案件审理报告、处分决定等书写格式,突出纪律审查特点,体现“纪在法前”的要求。

慎用“两规”措施。加大初核力度,做实初核工作,严格把握“两规”措施的适用条件及审批要求,做到少用、慎用;注重快查快结,努力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查实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优化案件审理程序。重点审查受理、初审、审理谈话、小组审议、室务会研究等环节的纪律执行情况;坚持快审快结,建立案件审理台账,实施动态流程管控,提高审理违纪问题的效率;规范纪律处分决定执行程序,明确纪律处分决定宣布送达时间、方式、途径和要求,督促处分决定后续事宜落实到位。

督查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对2011年以来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打通执纪监督“最后一公里”。督促处分决定归入个人档案,检查相关部门对受处分人员职级、工资、福利等待遇调整是否到位。

(四)完善工作机制。梳理各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做好“立、改、废”工作,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保障机制。

健全“两个责任”追究机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和责任倒查、“一案双查”、领导约谈、监督检查、公开通报曝光等制度。

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加强对管人管钱管物管审批等易发多发腐败问题岗位的监管;扎实推进“三单一网”建设,努力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完善领导干部“六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基层“三资”管理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探索七个约谈制度。抓住关键部门、岗位、人员和时间节点,探索信访约谈、廉政约谈、任前约谈、警示约谈、履职约谈、函询约谈、交心约谈等七个约谈制度。

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修订完善《流湖镇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件办理程序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信访举报件录入、报批、分流、反馈等环节的办理时限和具体要求。按照省、市要求,加强对信访转办交办件办理轨迹跟踪和办理情况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探索运用网格化管理新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将领导干部分类放在网格中,对群众意见、平时评议测评、信访反映、年度考核等情况,建立廉洁档案。通过网格化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切实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五)发挥考核评价引导作用。按照把纪律挺在前面内涵和要求,逐步建立起导向明确、特点突出、指标科学、操作便捷的考核评价体系。

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突出纪律特点,树立正确政绩观,出台《纪律审查工作考核办法》,调整优化纪检监察工作主要成果指标体系,把开展谈话函询、处理一般违纪行为、为干部澄清事实等体现抓早抓小工作成效,与查办案件、纠正“四风”、巡查发现问题等工作成果一并纳入考核范围,作为考核评价工作业绩的重要参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把纪律挺在前面”先行先试工作,成立先行先试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夏天明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余玉辉为第一副组长,镇纪委书记毛元昭为常务副组长,镇纪委副书记毛元昭、镇组织委员付国水、镇综治委副主任戴西柱为副组长,镇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主任由邹三保同志兼任。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各单位要全面开展先行先试工作,结合本村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抓好实施。各村要主动作为,积极探索,逐项逐条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对不落实先行先试工作要求、不认真履职尽责的要追究责任。

(三)提升执纪能力。加强党规党纪业务知识培训,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学会用纪律和规矩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用纪律语言描述违纪行为,不断提高发现问题、主动预防、科学量纪的能力。要把函询说明、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体现抓早抓小的工作列入重要业务工作范围,不断提升执纪能力和水平。

(四)发扬首创精神。树立首位意识和标杆意识,敢于创新、敢为人先,面对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胆子大、敢于试,也要步子稳、走得实,做到边实践边总结,边摸索边完善;对于看准并形成共识的,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做起来;对尚未形成共识的,可以在小范围试,待取得成效、形成共识后,再全面推开;要强化改革和问题意识,善于运用全局思维、辩证思维、改革思维来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牢牢掌握先行先试工作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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