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教务处网站:http://www.jwc.ec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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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加强与法律院校交流合作,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国高等法律院校和法律研究机构,接收第八批法律实习生。教务处根据最高院接收实习生的公告要求,现启动法律实习生的选拔推荐工作。
一、接收岗位
本次拟推荐2名特别优秀的本科生参加本项目。入选项目后,主要安排在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本部审判业务部门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少量安排在综合部门从事司法调研和司法行政工作。实习内容主要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审判业务实践。
实习实行导师制,由法官担任指导老师。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担任实习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辅助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文书起草、司法调研及综合行政等工作。
实习期限为6个月,从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工作时间同机关工作人员。
二、人选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
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的*保持高度一致,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2.法学专业;
3.成绩绩点3.7以上;
4.身体健康;
5.能够保证工作时间,全程参加实习;
6.担任过学生干部主要负责人,具有丰富社会实践经历者优先考虑;
7.参加过省部级以上大型课题、项目、比赛竞赛并获得优异表现的优先考虑。
本次接收实习生主要从北京地区一本法律院校中择优选拔。京外法律院校学生可由所在院校推荐参加实习,住宿自理。
三、接收程序
(一)报名
有意申请的本科生请于2019年6月26日前填写《报名推荐表》,发送电子版至2008olympic_3d@163.com,并提交纸质版至学生综合事务楼南301教务处教学实践科,由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推荐。
(二)选拔
6月27日-6月28日,学校统一进行书面评审和面试,确定推荐人选。
(三)办理接收手续
6月30日前,教务处会同研教院综合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四、实习管理
实习期间,教务处与研教院会同最高院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情况由最高院出具鉴定材料,颁发实习证书;对完成工作任务好、表现优秀的,最高院颁发优秀实习生证书。
五、实习待遇
1.住宿自理,需要在北京租房居住的,学校提供1000元/月住宿津贴。
2.学校提供1500元/月实习补贴;
3.购买人身意外险保险;
4.实习生免费在最高院机关食堂就餐,可使用法律图书馆、电子数据库等服务设施。
六、注意事项
报名参加实习的人员填报信息务必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实习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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