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集中学习新《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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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以来,全党上下掀起了学《条例》守《准则》的热潮。我个人也通过观看相关新闻、网上浏览相关文章、线下看报自学和参与集中学习等方式对这两部新修订的党内法规进行了认真、全面、深入地学习。下面结合学习,谈几点体会:

一、深刻理解新《条例》、《准则》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新的《条例》和《准则》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出台,可以说是以*为首领导的*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生动实践,也是管党治党之纲。“纲举目张”才能“固党之基,强党之魂,立党之威”,“法纪严明”方能达到“警钟长鸣”、“猛药去苛”的效果。因此,新的《条例》和《准则》出台,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新《条例》、《准则》的要义与实质

新的《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并且将适用范围从以往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了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更加强调了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和廉洁用权,清晰地界定了全体党员同志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道德“底线”。可以说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言和对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新的《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并开列出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

三、切实把《条例》、《准则》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我们坚持学习《准则》、《条例》目的,最终就是要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思想武装起来,把标准树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时刻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

一是要时刻以《准则》、《条例》为行动指南和标尺,做到行有所止,各项行为举措都要在纪律的边界内运行。特别是在具体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更要崇尚高标准和严要求,从小事做起,从小节做起。要带头学《条例》,模范遵守《准则》,时刻提醒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哪些能做,哪些坚决不能违反,给自己上一道“紧箍咒”,不越“雷池半步”,也将会是对自己最有效的保护。

二是要把《条例》、《准则》的要求贯穿到履职尽责的全过程。规划作为政府一项公共政策和调控手段,处在各方利益激烈博弈的中心和社会矛盾的焦点,从事规划工作也是一项高风险行业。因此,在行使权利时,要牢固树立“权是民所赋,理应为民所用”的宗旨,强化依法用权,按章决策的意识;在工作作风上要体现务实高效;在为官做人上要勤廉实在;在服务上生活中,要干净磊落。要带头营造健康的民主集中制环境,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带头从严执纪,敢于担当,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三是要以《条例》、《准则》为准绳,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单位负责人,首先要带领局总支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尽快完善局党组织架构和网络,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123”模式落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强化各项制度落实和布置任务的督办,加大上下班等工作纪律的抽查及通报处理力度,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绝不回避、不袒护。其次,要始终把模范发挥带头作用当作自己的从政的境界和追求,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防止政治上糊涂、精神上懈怠,提高治党管党的实际能力,做好治党管党与规划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的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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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也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是我们党在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通过近段时间的认真学习,本人有以下三点体会:

要当好“明白人”

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准则》鲜明提出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的规范,要求党员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是对党章关于廉洁自律要求的进一步阐发和具体化。中华民族的道德规范向来是从高不就低。《准则》开宗明义,提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展现党的先锋队本色,树立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

尊崇党章,细化纪律。修订《条例》从全面梳理党章开始,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明确规定违反党章就要依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将原来以破坏*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

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要当好践行人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新修订的两部党内法规是中国共产党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全党必须一体遵循。新《准则》虽短短仅有281字,但内涵丰富、意义明确、一目了然。新《条例》明确了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高标准、严要求、广覆盖。

党委要带头遵守《准则》,落实《条例》,作为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把个人摆在全镇发展大局中,立足镇情实际,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躬身而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亲自挂帅出征、谋篇布局,做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强大后盾。

要当好推动人

认真组织学习,教育党员到位。《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杨柳湾镇党委结合本镇实际、统筹安排,制订具体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我镇早在10月30日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上就对《准则》和《条例》进行了集中学习,重申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深学”“细照”“笃行”。同时要求11月10日前各村、各镇直单位都要组织党员会集中学习,各办事处书记进行专题督办落实,并将学习情况报告镇党委。

坚守思想阵地,引导宣传到位。镇党委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结合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利用各村广播、微信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要求每个党员干部关注“共产党员”、“黄冈党旗红”、“英山红信”等微信公众号,在各个平台上宣传两部党内法规。同时,各村、各单位通过撰写学习理论心得、开办专栏、召开学习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切实贯彻落实,执纪问责到位。《准则》再严格、《条例》再细致,关健在于落实。按照中央要求,镇党委要求镇纪委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以修订后的两部党内法规作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开年以来,镇纪委立案9件,在已结案的8件中,特别是处理党员赌博、干部工作失职的两个案件,落实了《准则》和《条例》的新规定,体现了严肃执纪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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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修订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水电局党组高度重视,即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深刻认识中央修订颁布《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

修订颁布《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与时俱进推动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的重大突破,是从严从实从细贯彻党章要求、严明纪律和规矩的具体体现。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县纪委第一时间通知组织学习,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要看得准、抓得早、抓得实,体现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要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做好执行表率。对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开展的从严治党、“三严三实”、严明政治纪律和严守政治规矩等活动,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

《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尚党格。我们要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强化“负面清单”作用,清楚的告诫我们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理依据,令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子可钻。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要在模范遵守上下功夫。展示“一把手”的政治业务素质,做到知行合一。迅速适应新规矩新要求,立足于早、立足于小、立足于细。抓好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红脸,切实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切实对单位负责做到把好关、守好门、种好田。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要履职尽责,强化主体意识

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只有坚定不移的去贯彻执行才能发挥《准则》和《条例》的“治病效能”,必须强化责任担当,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划出了一目了然的行为底线。坚决做到“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态度。要把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化为水利建设上的动力,一是以勇于担当的精神,全力抓好防汛抗灾工作,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二是积极争取水利项目资金,加快英山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造福于百姓。三是做好水利项目监管,让每项水利工程建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四是狠抓作风建设,做服务群众的表率。五是发挥水利优势,积极服务“五城同创”大局。

只有真的把《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吃透,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才能做带头践行廉洁自律模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才能更好的发挥表率作用,解决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才能更好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为英山建设服务,做出水利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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