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更新时间:高考猫

【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5月22日,我院组织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共同到辽宁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进行了参观学习。本人也随同大家全程参加了这次活动。虽然以往也多次参加过警示教育活动,但这次不仅浏览了腐败典型案例图片展览,还观看了警示教育电视专题片;听取了职务犯罪服刑人员忏悔;参观了服刑人员改造场所。通过这样形象、生动、直观的教育活动,自己的心灵再一次受到了强烈的震撼,教育深刻,感受强烈,令人警醒,发人深思。其中有四点感受尤为刻骨:一是这些职务犯罪人员有很多是我们认识熟知,甚至有些曾被我们尊重、敬仰的领导干部。当初在位时也曾在台上慷慨激昂、振振有词地进行反腐宣言,而今却沦为腐败分子、人民的罪人、反腐的教材,令人深思;二是这些腐败分子违法犯罪数额之大,贪心之巨,腐化堕落之深,令人发指(尽管有些案情早已了解);三是每名高官在其位时雄姿英发,春风得意,踌躇满志,慷慨激昂与身陷囹圄后萎靡不振,满面愁容,苍老无力,追悔莫及形成的巨大反差,令人唏嘘;四是他们无一例外的流泪满面,顿足捶胸,悔不当初的忏悔感言,把失去金钱地位的沮丧,失去清白的懊悔,失去自由的痛苦,失去亲人的悔恨,失去幸福家庭的悲伤,全部得以最真实的表现,令人警悟。

应当说这是每名党员干部人生不可或缺的一堂生动教育课,而且是应当经常上的教育课。

纵观各案,抚案沉思。我们不难发现,这些职务犯罪人员并不是天生的腐败分子。当初走上领导岗位时,也曾信誓旦旦,发誓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干出一番成绩和事业回报组织和人民,回报国家和社会。而他们当中也确有一些人取得了一些成绩,干出了一番事业,为社会和人民做出了一些贡献。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职务的升迁,权力的加大,诱惑的增强,渐渐他们忘记了当初的誓言,错位了责任和权力,丧失了警惕和防线,从开始忐忑不安地接受小恩小惠,到后来安心自然的大捞大贪,直至锒铛入狱,其中的经验教训也似乎有些相同。而要总结他们的经验教训,最根本的也是共同的就是他们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丧失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特别是没有正确认识手中的权力,没有正确对待眼前的利益,致使认识错位,行为偏出。让我们听听他们当中一些人入狱后的忏悔感言,也许更能证明其中的一些道理。原沈阳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慕绥新:权力对公众而言,既可造福百姓,也可祸害事业。我忘记了自己在就任沈阳市市长的人代会上“人民选我当市长,我当市长为人民”的誓言,把人民授予的权力异化为个人权力,使自己变成“一手红、一手黑”的两面派。结果经济工作没抓上去,却抓出了我这个腐败分子。原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局长杨毅男:一个人,尤其是领导干部,一旦陷入盲目性,失去警惕性,就极易出问题。放纵自己的结果是走向深渊,必然失去自由。原鞍山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副处长张志强:腐败就像温水煮青蛙,先让你感觉很舒服,但这种舒服其实就是一种毒药,当你意识到危险的时候,想动已经不可能了,最终也只能是被煮得躯体疏碎、骨肉分离。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永祥:干坏事,多和少,没有质的区别;大和小,没有质的不同;小的干多了就变成了大的,小洞不补,大洞受苦。自圆其说,自我麻痹,心存侥幸是多么愚蠢有害呀!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这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惨痛的教训,怎能不让人深思,不令人警醒。然而,在*条件下,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无处不在,金钱与物质的诱惑无处不有,腐败和反腐败的斗争更是尖锐、复杂。作为手握司法重权的法官更成为一个高压力、高诱惑、高风险的职业,如何在这场较量中立于不败?在这场诱惑中保持不变?在这场斗争中无往不胜?通过这些违法违纪的案例,其实不难总结出规律性的东西。正如肖扬院长明确提出的“要慎权、要戒贪、要律己、要修德”。

要慎权。权力是一柄双刃剑,既可以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也可能成为牟取私利的手段;既可以促使人奋发向上,也可能诱使人腐化堕落。所以做为法院的领导干部还是做为一名法官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真正明白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道理,懂得权力与责任的关系,“位尊不泯公仆心,权重不移为民志”,知耻图进,知责思为,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同时还要有权力在手、重任在肩、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审慎态度,从思想上筑牢防止权力滥用的铜墙铁壁。绝不能把手中的权力私有化、商品化,变成牟取私利的资本和手段。

要戒贪。老子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贪欲是腐败的根源,人若怀贪欲,轻则劳神伤命,自毁前程;重则贻害一方,祸及社稷民生。做为法官要做到秉公执法、维护正义,就必须淡泊名利,经得起清贫,耐得住寂寞,正所谓“壁立万仞,无欲则刚”。警示教育基地当中所例举的案例无一不是由于利欲熏心,经不起诱惑,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满足私欲的工具,最终身陷囹圄,沦为人民的罪人。这也印证了古人的一句名言:“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到那是再想回头是岸,已悔之晚矣!原沈阳市财政局局长李经芳曾在狱中忏悔到:“金钱给予人们的不都是幸福,不义之财也会给人带来痛苦和灾难。此刻的金钱对于我何异于送人上路的纸钱”。

要律己。腐败的产生除了权力失去监督和制约这一重要因素之外,同时也是掌握权力的人不能约束自己,肆意放纵导致。所以要常怀律己之心,深畏法度之威。要严于律己,就要抵挡得住各种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诱惑。要自警、自醒、自尊、自爱。要增强“免疫力”,在金钱、权力和美色面前洁身自好,清正廉洁。要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

要修德。做为法官要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特别是要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正是人民法官职业道德的根本所在,也是人民群众对法官的要求和期盼。古训有“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体现的也是法官对清正廉洁、秉公办案的追求。可见,法官要常修为政之德,要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一方面要做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的表率;另一方面也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法官面前无小案”,要捍卫法律,维护正义,不为权所迫,不为利所惑,不为情所动,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做一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清正廉洁的优秀法官。

反腐倡廉,警钟长鸣。每一名党员干部,每一名人民法官要想无愧于社会,无愧于家庭,无愧于人生,就应当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干事,清清白白为官,真正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成为党信任的,群众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好法官。

【篇二】

为了进一步深化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和反腐倡廉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廉洁勤政,*年*月*日,海城市城乡规划局机关及基础单位副科长以上的同志参加了由局党总支组织的参观海城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南台监狱的警示教育活动。在监狱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我们参观了警示教育基地展览厅,观看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案例图片展;聆听了在押人员忏悔犯罪事实的现身说法,并参观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场所和生活区。

通过此次参观,大家思想受到了洗礼,灵魂受到了极大的触动。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我们将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反省自己,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居安思危,恪尽职守,做老实人,做老实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好以下几点:

一、提高理论素养。努力学习,重视学习,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从思想深处筑起党纪国法和道德意识防线。

二、筑牢拒腐防变。要时刻警示自己,只能为人民谋利益,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要在生活上洁身自好,严守操行。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蚀。

三、自觉接受监督。严于自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把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权力始终置于党纪法规的监督和约束之下,把自己始终置于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中;用监督这面镜子,检查自己的不足和缺点,并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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