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思践悟四篇文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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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曾谈到,学习、思考、实践、感悟是一个学而思、思而践、践而悟螺旋式上升,循环往复的过程,永无止境。

中纪委网站设置的“学思践悟”专栏想必就是贯彻王岐山的讲话精神。该专栏至今已刊登四个专题10多篇文章,暂且不说这些文章字里行间渗透的规律性认识和要求,以及对纪检工作有着怎样的指导意义,单就其传递的思想观点和工作方法而言,也给人很多有益的启示。这正是我每篇必读,每读必有所获的原因。

“学思践悟”专栏文章语言精练而颇具张力,意蕴深厚而回味无穷,读来不仅朗朗上口、十分过瘾提气,而且总是发人深思、予人启迪。

如文章讲,“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有权必有责,有责就要敢担当”、“改进作风必须抓细节、抓具体,用问题倒逼,看住一个个节点,以点带面、逐步深入”、“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德法相依,相辅而行”、“定位准才能责任清、责任清才能敢担当”。如此精彩的论断在“学思践悟”专栏文章里比比皆是,不胜枚举。

这些论断挖掘出了事物内在的因果联系,体现了严密的辩证思维和逻辑推理,蕴含了“内因决定论”、“矛盾论”和“量变引起质变”等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方法论,对于我们做好各项工作都很有借鉴意义,要能活学活用且用好并不容易。

这两年纪检系统正风反腐成效明显,赢得社会一片赞誉,取决于中央的思路准、方法对,“学思践悟”专栏文章及时传递中央的思想、方法,指导地方纪检工作,也功不可没。

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要想做好工作,又何尝不需要时时事事学思践悟!浑浑噩噩、稀里糊涂、虚头巴脑是做不好工作的,唯有认真学习、思考、实践、感悟,把握规律、找准方法、主动作为,方能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学思践悟”系列文章(一)

定位准则责任清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中央纪委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根据党章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与时俱进提出的工作要求。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有着鲜明主题,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三转”的实质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责定位,明确主责主业。

从事任何一项工作,首先要明确自身定位,定位准才能责任清。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纪委的权力是党章赋予的,这决定了它的地位、责任和权威。党章第44条明确规定,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这是我们职责定位的根本依据。

这些年,纪律检查机关围绕党章规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是,随着工作领域的拓展,也干了大量分外的事,该干的事却没集中力量干好。参加了各种议事协调机构,把时间耗在文山会海上;热衷于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搞检查、考核、评比,有的还专挑旅游景点开会,以各种名义组织出国考察,滋生“四风”问题;对参与小金库、“三乱”专项治理等乐此不疲,揽了不少不该揽的事。省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竟有4600多个,有的参加了200多个。一个领导小组哪怕一年就开一次会,纪委还有精力干好自己的主业吗?我们用了近两年时间,把省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减少至460个,清理比例达90%。职责不清、工作发散,就会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造成越位、缺位、错位。

权力意味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责任清才能敢担当。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分清责任,聚焦主业,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如果只是把权力揽过来,结果却负不了责,等到责任追究时你就惨了,那还不如揽得少点、把该干的干得好点。说一千、道一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我们的主业,这方面干不好,别的工作干得再热闹也没用。

“三转”是中央要求、形势使然。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问题依然多发,纠正“四风”、防止反弹任务艰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亟待克服。如果纪检监察机关不能做到聚焦中心任务、守住职责定位,真正把监督责任担起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难以落实。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改变惯性实属不易,但是必须转变。纪检监察机关要抠住党章规定的职责,聚焦聚焦再聚焦,不断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聚焦中心任务、深化三转之二

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的标题把“聚焦中心任务”放在首位,就是要求纪律检查机关根据党章规定和中央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提高履职能力。这是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核心要义。

监督执纪从来都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所在。早在1927年,面对白色恐怖,*就决定成立中央监委,开启了党内监督的组织创新,举起了监督执纪的大旗。从此,我们党总是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不断强化监督执纪。改革开放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发展,取得重要成绩。如果没有几十年来的艰辛探索和历届中央纪委的不懈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就不会取得今天这样的成效,纪委必须履行好监督职责的定位也就不会这么明确。

与时俱进是我们党的理论品质,党的事业是不断发展的,“三转”恰恰是对过去的继承和创新。把“三转”放到历史中去看就会发现,形势发生了变化,我们的任务必然要变化。今天,历史的接力棒传到我们手里,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面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艰巨任务,我们就要有敢于监督、敢于红脸这份责任担当。

“三转”就是要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我们要善于把握形势,根据现阶段的任务,把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具体化。监督执纪问责,这三者互相联系、互相作用、浑然一体,体现了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纪委不能无所不管,必须紧紧咬住本职,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

并不是说聚焦了,事就少了,或者没事干了。恰恰相反,工作越聚焦,越深入,就越能抓出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明确职责定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内设机构,把更多的力量压到主业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执纪检查,增强党的观念和组织纪律性,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扭住“四风”不放,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发动人民群众和媒体参与监督,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紧扣“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巡视越来越聚焦,震慑作用越来越大。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大起底,规范线索管理、分类处置,严格审查程序和审查纪律,提高质量和效率。这些都体现了“三转”要求,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纪委是监督纪律执行的,维护党的纪律是我们的根本任务。如果党员领导干部都能够守得住纪律,权力运行还会出大问题吗?我们必须攥紧拳头,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担起来,不断健全和强化党内监督。

聚焦中心任务、深化三转之三

转方式无止境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改革创新是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纪检监察机关转方式不可能一步到位、一劳永逸。深化“三转”永无止境。要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组织制度创新,改进方式方法。

转职能必然要求转方式,解决好走内涵发展还是外延发展、集约发展还是粗放发展的问题。过去我们的工作发散有余、聚焦不足,外延不断扩张,管了大量不该管的事,而真正的本职和要害又没有守住。现在,必须根据中央要求、形势任务和实践需要,转变工作方式。

转方式首先要创新体制机制、改进方式方法。过去有的干部开展工作,习惯于一抓到底、全面铺开,搞上下一般粗,一些工作最后难免不了了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我们坚决改变这种做法,先从省一级抓起,以上率下,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省一级的责任落实好了,市一级才能真正落实。没有问责,责任就是空转。开会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下一步,要突出问责。只有抓出几个典型,追责几个人,党委、纪委才能紧张起来,真正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下去。

转方式要善于抓细节、抓具体,一步步把工作做实做深。有的干部喜欢大呼隆、大场面,一把抓、抓一把,造成许多工作只有声势、少有实效。要把作风建设打造成为亮点和名片,就必须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中央制定八项规定以来,我们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看住公款送贺卡、月饼、烟花爆竹等一件件小事,以点带面、小中见大,推动作风整体转变。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发动群众监督“四风”,加大执纪查处和公开曝光力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今后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党纪审查重点,执纪监督、强化问责,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改革的本质是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只创新方式方法,不改革组织制度,方式方法就无法固化,最终必然又回到原点。实现巡视、派驻两个全覆盖,就要靠创新组织制度。中央一级巡视对象就有280多个。按老办法,10年也巡不完。我们聚焦中心任务,紧扣“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加快常规巡视节奏,探索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利剑作用就发挥出来了。派驻监督也一样。中央纪委应派驻单位有140多家,已派驻的只有50多家。要实施单独派驻与归口派驻相结合,靠转方式、调结构,实现派驻全覆盖。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紧密相连,转职能是核心,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转职能需要转方式来支撑,转方式要以转变思想观念为前提。职能转了,方式转了,最终还要体现到作风转变上。要深刻领会“三转”的内涵,更加科学有效地履行职责、担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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