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清理单位办公用房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清理办:
根据〔麟办发(20XX)64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委12月24日召开的清理公用住房专题会议安排,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专题安排部署,在今年9月份清理办公用房的基础上,再次开展清查清理,现将清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再次摸底,严格标准
按照〔麟办发(20XX)64号〕文件精神要求,局纪检组牵头负责,再次对本系统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统计,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我们严格了办公用房标准:科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不超过9平米,一般人员办公用房不超过6平米。
二、清理整合、扎实整改
12月25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了办公用房整合方案。会后,局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亲力亲为,从自身做起,带头清理整合,有效推进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局属各二级单位行动迅速全面清理,对办公场所再次进行合并、整合。清理后的办公用房面积由上次399平米减少到305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237.6平米,特殊业务用房203.03平米,符合规定要求。具体整合情况是:劳动监察大队到五楼办公(5021室),将局长办公室和机关事业养老所所长办公室合并到5013室占一间。清理整合后,3名副局长只占一间半,办公室5人占两间,社保股、就业股两个股室4人占2间,公务员股3人占1间,人才交流中心与事业人才股合署办公3人占一间,监察大队2人占一间。
三、健全制度,防止反复
我们在认真扎实清理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了全系统办公用房集中管理制度,逐步把办公用房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并由局纪监组负责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确保本次办公用房清理不走形式、不走样子、不走过场,真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