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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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总结(1)

为了迎接《国家安全法》施行后全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4月15日)的到来,时刻查询,由黑龙江省省委政法委、民盟黑龙江省委及法制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法制办、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公安厅、司法厅、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黑龙江省法学会等联合主办,黑龙江省法学会国家安全法研究会、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等省内法学研究等机构联合承办的黑龙江省“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法宣座谈会暨国安法研讨会,于4月11日下午2:00-4:30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活动中心316室召开,这是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研讨盛会。

民盟黑龙江省委副主委、省人大副秘书长钱福永参加了大会并作主题发言;大会由民盟黑龙江省委法制委副主任、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与经济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国家安全法学研究会会长、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赵宏瑞教授主持。会议主题是“共筑国安长城,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龙江”;省电视台、省报、哈工大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和学术媒体共襄此次大会,人民日报人民网、中国社会科学网等全国媒体转载了相关报道。

民盟黑龙江省委副主委、省人大副秘书长钱福永发表了大会演讲。他从民主党派统一战线和人大立法依法治国两个角度谈了怎么样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这部法律。一方面,民盟作为一个党派,要严格地落实好《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和重要职责;从省人大的方面讲,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性国家权力机关,要监督国家法律的落实与实施,具体包含三件事:第一就是根据《国家安全法》这个上位法,来制定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我们的地方性法规,第二是要切实落实这部国家法律的实施,第三就是要大力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普及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教育、培训、研究工作。

出席会议的还有:张国斌(黑龙江省委政法委秘书长)、安实(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陈东辉(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厅长)、吕勇(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原国务院法制局司长)、邹大力(黑龙江省司法厅巡视员)、曹济民(黑龙江省法制办副主任)、王笑天(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四总队政委)、郁海泉(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副巡视员)、陶大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调研员)、王功涛(黑龙江省法学会办公室主任)、霍晓萍(黑龙江省法学会学术交流部主任)、周小康(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秘书长助理)、孟繁东(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书记、国安法研究会秘书长)等。

2016.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总结(2)

为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筑牢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思想基础,4月15日上午,由县国安办牵头,县综治办、县司法局、县保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的以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密法》、及《反恐怖法》为主要内容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县城关一小门口举行。

活动采取散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什么是国家安全、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哪些行为属于间谍行为、如何防止失密泄密、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或可能泄露时,应当采取哪些措施等等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知识,让群众通过知晓法律知识规范自身日常言行举止,切勿因不懂法做出有损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据统计,此次宣传现场累计发放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法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达到500余人。此外,县司法局积极主动发挥法制宣传职能,及时通过移动普法短信、司法微博、司法微信等宣传平台发送图文并茂的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全民安全责任意识。

2016.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总结(3)

为了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保证他们安居乐业,4月15日,凤冈开展4•15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由凤冈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住建局、县文广局、县爱卫办,县疾控中心、县医院等11家县直部门组织开展。

在活动现场,“老人家,今天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你看看我们制作的宣传单,可以帮助你更好的保护自己,增强安全保护意识”,宣传员耐心解说着。“反恐防范,全民参与,平安凤冈人人有责”老人接过宣传单细心地读着并说“这真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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