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务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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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

  根据XX发〔2004〕81通知精神,现将我乡村务公开工作向大家作个汇报。

一、领导重视,人员、经费到位,保证村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从1998开始,至今已坚持开展了5多的时间,五来,在乡党委、政府及村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各村民小组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严格执行党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证了村务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和顺利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在进行村务公开工作之初,我乡党委、政府对此极为重视,成立了乡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相关单位和部门抽调人员9人组成工作组,投入工作经费8000多元,在全乡所辖29个村小组中,建立了26个坝区村小组的村务公开栏(墙)(三个山区苗族村小组除外),对各村民小组的各项收入、各项重大公益事业事业支出、各种招待费、干部补贴、误工、办公费用、修沟、修路支出等,进行分门别类的分项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建立以后,我乡能够坚持实行每半公开一次,重点公开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初1月份,公开上下半的收支状况,中7月份,公开当上半的收支状况。对村组内发生的重大事项,做到随时发生随时公开,注重公开的时效性,以便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参政议政和监督作用。通过几的工作实践,我乡已形成了每1月和7月,乡农技中心负责农村经济的同志指导村组进行各种事项公开的良好局面。26个村民小组3个村委会每半公开一次,全共公开58期。

二、统一管理,规范操作,实现“村账乡管”

  为加强监督、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从源头治理腐败,2001以来,我们将农村集体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到乡农村经济管理站统一管理。对农村集体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坚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帐务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收付款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和定期公开制度,层层严格把关,有效地遏制了过去有些村干部大手大脚的不正之风和一些不必要的开支,为农村集体资产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各村组财务收支情况和重大事项以黑板报的形式,在各村组政务公开专栏内进行的两次公布,改变了以往一只公布一次,过于笼统,群众看上去很不明了的情况。具体方法如下:(一)收入按款项来源单项公布;(二)支出按事项分类逐一公布;(三)重大事项按明细公布。结果表明,这种公布方式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具体地了解、掌握本村组的政务和财务收支情况,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村务公开名符其实地成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桥梁和纽带,为更好地体现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提供可靠的资料依据,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取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工作。

  通过村务公开,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面对面的直接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才能真实地倾听到群众意见和呼声,才能有效地改进工作方法。

  随着体制改革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实行村民自治以后,在农村集体财产管理上也会出现新的变化,今后,我们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村务公开的作用和意义,维护农民对农村经济事务的监督权,大力推行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推行以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内容的村民自治,让农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维护农民自身利益,使之能更好地密切干群关系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强集体财务与资产管理是维护农民对农村经济事务的民主监督权的具体体现,也是整个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基础。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这项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探索新的方法,在抓好财务常公开、真公开的基础上,针对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公开,提高公开质量,确保农民群众对集体财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推动财务公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四、村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

  村务公开工作开展5多以来,特别是2001实现“村账乡管”以来,我们发现此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村账乡管”是否违反《村委会组织法》。2000实现村级体制改革以后,从2001我乡实现了“村账乡管”,这是加强财政监督、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从源头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但是《村委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账乡管”是否违反这两条法律规定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二是如何真正实现“村账乡管”。在“村账乡管”中,存在几种情况,使乡镇对村级账务管理存在难点:一种是一些村干部账久拖不报,蒙混过关。有些村委的一些支出不符合财政规定,甚至有坐支挪用的行为,村干部便故意久拖不报,使一些不合理的支出票据因时间拖得太长,只有经手人员的一面之辞,审核难度大,只好听之任之。另一种是村干部弄虚作假,转移支出科目。一些村的招待费和“礼尚往来”费用不好堂而皇之地入账核销,村干部便在把账时,将此类支出“改头换面”,转移成能报销的票据入账核销,乡镇经管员无法进行有效监督。还有一种是设立小金库。由于实行“村账乡管”,一些村干部不能随心所欲地开支,但有一些村干部既想手中有钱办事,又不想受监督和制约,于是采取坐收坐支的办法变相设立“小金库”,建立账外账,将一些不好处理的账上从中处理掉,逃避监督,使“村账乡管”成为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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