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最新贵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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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一网归集、一网公示、一网共享、一网协同”, 运用大数据监管服务市场??

贵州先行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今年2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在贵阳召开了部分省市先行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座谈会,明确将我省作为“7+1”先行建设省市之一,要求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今年6月底,贵州省工商局圆满完成先行建设公示系统的任务,率先通过了工商总局验收并运行,成为全国4个通过国家工商总局验收的先行建成省市之一,走在全国“领先、领跑、创新”的前列。

省工商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大数据战略决策,认真落实《关于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实验区的意见》,结合监管实际工作,坚持创新监管制度,增强信息聚集强制力;创新共享手段,构建互联互通格局;创新联动机制,推动部门协同监管;着力在企业信息“聚、通、用”上实现突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取得预期效果。

开发公示系统过程中,省工商局坚持制度保障的原则,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积极将《贵州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纳入立法调研计划,推动《贵州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目录(2015版)》、《贵州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行管理规则(试行)》进平台抓落实,推动出台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与协同监管工作的通知》、《贵州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数据资源目录》、《贵州省工商局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等规章规范性文件,构建了我省企业信用监管的配套制度,形成了以“企业信用信息年报、信用信息公示、信用信息归集、信用信息抽查、信用信息查询、信用信息运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平台运行管理”为支撑的9大制度体系,实现了聚共识、聚标准、聚数据的目标。即:率先在全国建设企业信用信息“一张网”;率先在全国统一企业信息归集标准;率先在全国依靠制度推动“云上贵州”平台、贵州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自动交换数据、统一归集和公示涉企信息,有效解决了企业信用信息“聚”的问题。

在开发公示系统过程中,省工商局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按照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的原则,采取“多元归集,一库管理,互联共享”的信息归集共享模式,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省市县国家机关可以依托公示系统实现涉企信息的归集、传送、公示和协同监管。目前,为三级国家机关开通了2659个系统用户,省级共享部门50个,打通了部门间和层级间涉企信息联通渠道;同时,理顺了“云上贵州”平台、贵州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等平台之间的涉企信息归集关系,实现了通过数据接口互联共享涉企信息的目标,有效解决了企业信用信息“通”的问题。

在开发公示系统过程中,省工商局积极研发运用大数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技术手段,充分发挥公示系统数据资源的作用,新开发了“双告知”、“双随机一公开”、“失信联合惩戒”等协同监管软件,为省市县政府部门和检察院、法院提供了技术支持,构建了涉企一网信息归集、一网公示、一网共享、一网协同的联动机制,形成了双告知、双随机、失信名单管理、失信联合惩戒等协同监管功能,极大推动了依靠现代技术手段和大数据资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落实。有效解决了企业信用信息“用”的问题。

贵州先行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国家工商总局推荐为学习单位之一,安徽、湖北、黑龙江、江西、陕西等13个省市先后来贵州省考察学习。为推动全国企业信用监管方式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在社会产生了良好反响。

打好“攻坚战”啃下“硬骨头”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批先行建设工作扫描

编者按

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一张网”)是*总理去年视察国家工商总局时作出的重要指示,是以改革思维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引擎的重大举措,是推动经济社会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新时期赋予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新的历史使命,也是更好发挥“先锋官”和“守护神”作用的重要抓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过技术与制度的融合与变革,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创新监管方式、推进部门协调、优化企业服务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统一市场监管体系的基础支撑。

为全面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年底前基本建成使用”的目标,国家工商总局于今年年初确定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江西、福建、贵州和黑龙江为首批先行建设单位,要求这些省市打好“攻坚战”、啃下“硬骨头”。目前,江西、黑龙江、福建、贵州、上海和重庆建设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通过总局组织的验收。为充分发挥先行建设单位的典型示范作用,为各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本版今天介绍已通过验收省市的做法,供大家借鉴学习。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工作机制健全完备

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时任省委书记强卫,时任省长、现任省委书记鹿心社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江西省工商局牵头做好信息归集工作,加快公示系统建设。江西省工商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吴治云负总责,分管副局长沈庆中和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信息中心负责人参加的公示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系统建设工作。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关于黑龙江省要注重向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聚焦发力,走出全面振兴新路子,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措施。省长陆昊将“着力构建以信息归集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副省长孙尧责成省工商局全力完成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先行建设任务,抓住新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的“牛鼻子”,打好国务院领导亲自部署的“攻坚战”,力争取得明显成效。黑龙江省工商局以“统一企业信用管理体制、统一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标准、统一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统一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统一协同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为建设目标,以充足的人财物投入为根本保障,扎实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为实施信用监管、精准监管、联动监管创造了良好的信息化条件。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省委书记尤权、省长于伟国多次强调要抓好公示系统建设,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副省长梁建勇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公示系统建设工作,确定由省工商局牵头推进公示系统建设,并对信息归集公示的实施、地方和部门的责任分工、公示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等关键问题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研究加快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建设及年报公示有关工作的纪要》,进一步确立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对如期基本建成公示系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示系统先行建设工作,早在建设初期,省长孙志刚就明确表态,省政府将对先行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给予大力支持。副省长慕德贵多次就公示系统建设工作进行批示,明确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协调解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省工商局协调省发展和改革委落实公示系统建设专项经费340万元,有力保障了先行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上海市委、市政府坚持改革创新思维,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明确要求,为上海市工商局加快推进公示系统先行建设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市长杨雄明确要求,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工商局共同牵头,研究开发全市统一的企业综合监管系统。上海市工商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公示系统建设、维护以及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经费保障落实到位,为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基础。上海市工商局推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上海市政府部门公示企业信息管理办法》,对全市各政府部门公示和管理企业信息进行了制度性规范。各部门按照“一数一源”的工作要求,先向上海市法人库实时上传和更新应该公示的企业信息,再由市工商局从上海市法人库统一导出数据,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向社会全面公示。

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示系统先行建设工作,制度体系建设逐步成熟完善。重庆市工商局坚持制度先行,注重理顺体制机制,成立了由周勇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根据市政府立法审议项目计划,该局完成了《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立法起草任务,明确了工商部门和其他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中的职责,确立了全市法人数据库、全市共享交换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核心地位,为各部门、各地区、各领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公示、使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提供了长效管理机制保障。重庆市工商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人民银行重庆分行出台了《重庆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明确了信息归集范围和共享方式,为公示系统如期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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