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调整及最高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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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全国各市公积金缴纳比例都将会调整。那么心得盐城公积金缴纳比例和调整方案是如何规定的呢?本文小编帮你整理了最新的盐城公积金缴纳比例、和公积金缴纳基数及最新调整的相关信息,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盐城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及调整相关知识

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本月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2018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得到的月平均工资总额,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奖金(绩效)、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标准,随着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而相应改变。

近年来,我市每年都会依据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调整一次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不低于上一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职工实际工资收入如果低于市政府公布执行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月缴存工资基数应按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低于2018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月缴存工资基数应按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其中:盐城市区(含市直、盐都区、亭湖区、市开发区、城南新区、大丰区)、东台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30元,建湖、射阳、阜宁、滨海、响水最低工资标准为1620元。根据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不低于省政府公布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

另外,今年我市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应一致。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20%。

住房公积金的利息结算、缴存比例以及缴存基数的执行年度均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利息归职工个人所有。管理中心每年6月30日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利息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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