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旧借新”房贷新政出台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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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旧借新”房贷新政出台

  自央行、银监会联合松绑楼市“限贷”的新政策出台至今,已近一个月。日前,从多家金融机构以及金华公积金永康分中心得知,细则刚刚出台,金融机构基本实行首套房认定标准,利率也以基准利率为主。还有,新政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影响不大,认定标准是“认房不认贷。”

首套房认定标准明确

  首套房认定标准:“对拥有两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拥有两套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对于不符合以上情况的,首付款比例继续按照现有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规定,对于可申请到的折扣利率,多家银行态度基本保持一致,表示具体要根据客户资质、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综合回报,按照市场化原则,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一般客户执行基准及以上利率,对于风险较低、贡献度较高的优质客户,以及还款有保证的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自住房贷款需求,可给予优惠利率。

房贷利率执行基准利率

  尽管监管层提出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可为基准利率的0 .7倍,但事实上,目前大多数金融机构对首套房按揭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对此,各家金融机构解释:《通知》明确购买首套房的贷款履历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即最大优惠是七折利率,而不是贷款利率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同时,《通知》还要求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的情况自主确定。

  也就是说,新政扩大了利率浮动的范围,可以打七折,但不是一律打七折,关键还是要看客户的资信情况。

  那么,松绑楼市“限贷”的新政是否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呢?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康分中心明确回复:“住房公积金贷款一直实行的是‘认房不认贷’政策,也就是说,只要购房者家庭成员名下无房,就属于首套房;而购房者名下有房,购买第二套自住房时,都被认定为二套房。无论是否还清还是在贷,以前是否办理过房贷,首付款比例均为6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对于在10月中旬、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出台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对我市相关的主要是最低公积金缴存期从原来的12个月降到6个月等政策,这也要等金华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细则后,永康分中心才能对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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