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最低工资多少钱,贵州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方式
一、调整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为: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区:每月 1790 元;
二类区:每月 1670 元;
三类区:每月 1570 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区:每小时 18.6 元;
二类区:每小时 17.5 元;
三类区:每小时 16.5 元。
二、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含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我省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四、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于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是《劳动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制度,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我省从1995年1月1日第一次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开始,至今共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13 次,平均 1.85 年调整一次。目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发布时间为2017年7月1日,具体标准为一类区 1680 元/月、二类区 1570 元/月、三类区 1470 元/月。为了让低收入职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职工及其赡养人口基本生活,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可进一步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14 号)中“最低工资标准每两至三年调整一次”的规定,我省做出了以上调整。(资料来源:都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