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及税收补贴政策
随着科技时代的不断发展壮大,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两个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自2017年7月1日开始实施,包括支持“三重一创”建设、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支持制造强市建设、支持技工大市建设、支持人才高地建设五大方面内容,共计50条政策。蚌埠市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十分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从研发平台建设、科技人才引育、科研攻关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形成了完善的政策扶持体系。
据了解,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各地纷纷出台了科技创新券政策,为了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创新投入成本,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蚌埠市于2018年启动了创新券发放工作,一般各市支持小微企业的创新券额度,每年发放额度都在10万元以内,而蚌埠市是20万元;兑现额度,一般都在50%左右,而蚌埠市是80%,充分体现了蚌埠市对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视。并且通过拓展购买专利和科技成果,委托科研单位技术开发,以及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而购买的各项服务。不断降低小微企业创新成本,激发创新活力。
作为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我市第一次向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按照规定,只要高校毕业生与我市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就可以享受一次性就业补贴。“申领一次性就业补贴,对就业时间、毕业时间有限制,但是对学生身份不限制。”市人社局就业科负责人解释说,毕业年度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论户籍、学籍是否在我市,也不论是大专、本科还是研究生,2018年10月1日以后与我市小微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就可以享受该项政策。其中,毕业年度指的是毕业当年的1月1日-12月31日。而小微企业,指的是参照工业信息化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纳入小微企业目录的企业。
目前,一次性就业补贴已经接受申领。申领程序也很简单:只要填报《蚌埠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报表》,并附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可根据就业单位所在地,到市就业中心或三县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申领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不光是高校毕业生,各类人群就业创业都有相应补助。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可申领1000元的求职补贴,随第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一并发放,一个失业期内只享受一次;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人每月可申领30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如果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另外,用人单位同样有补助。招用领取2个月以上失业保险金人员,签订12个月以上固定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所招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本期剩余失业保险金的70%,用人单位最多可申领每人5000元的就业补贴。被招录的领取失业金人员,其应领未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也予以保留。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也有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以及每人每月300元的补助。
好消息还不止于此,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我市重点企业失业人员到其他单位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申报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对跨地区转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且签订6个月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照市域内、市外省内、省外三个层次分别申报100元、300元、500元的转移就业交通补贴。不过,一年内只能申领一到两次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如果重点企业组织职工到市内缺工企业短期务工1-3个月的,可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申报补助,同样,该补助一年只能申领一到两次。
目前,相关政策内容和填报的表格已经刊登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可登录网站查询,自行下载填写。“我省在出台‘六稳’政策后,我市第一时间对政策予以细化,确保及时落地,转化成促进创业、稳定就业的助推力。”市人社局就业科负责人介绍说,就业被视为最大的民生,我市一直大力支持职业培训、创业孵化,并不断加大失业保险稳岗力度,为创业人员提供贴息担保贷款,近年来,我市整体就业形势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