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机动车报废补贴标准及报废年限标准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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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推动环保事业发展,保障行车安全,继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外,近日,省财政会同省商务厅等十部门制订出台了《青海省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提前报废轿车、载货车、载客车及专项作业车等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将给予3000元-6000元的财政补贴。

青海省机动车报废补贴申请条件及流程(补贴标准)

据了解,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并于当年更新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

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在所在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下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百闽人生网)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废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更新车辆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申请补贴资金。

二手熊猫网参考观点: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于当年更新的半挂牵引车,说明了青海相关部门针对的是矿业,有色金属、石油等等的公司用车,并且使用比较频繁,损耗比较严重的货车,要求使用10年说明了这辆车使用了足够的年现或者部件有些老化的车辆。企业用车一般的情况下损耗都比较严重,针对这种情况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对于企业解决报废汽车的问题有一定的帮助。

《办法》明确,省财政、商务、公安、环保、交通等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并要求各州(地、市)、县商务、财政、环保、车辆管理等部门不断完善补贴兑付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强补贴程序工作的衔接,方便车主办理补贴资金申请及资金兑付,引导老旧汽车、“黄标车”提前报废。对符合条件的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购买新车的,有条件的地区要设立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尽量方便车主办理补贴资金申领手续。财政部门负责审核车辆是否属于申领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并在确保补贴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符合要求的,财政部门应于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车主。商务部门要完善报废汽车回收网络,鼓励企业开展上门服务,方便车主交车和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行政区域内承担汽车以旧换新车辆回收工作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其回收网点名单等等,以确保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青海省老旧报废车辆更新补贴有新标准:

?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

?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6米(含6米)或者乘坐人数大于20人(含20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人-19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

?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老旧汽车车主,可凭《老旧汽车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更新车辆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及时前往各地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补贴资金申请手续。

青海省黄标车淘汰报废补贴政策,青海省黄标车限行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