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经济适用房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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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经济适用房新政策
北京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政策正在改头换面中。新办法拟将销售对象划定在国家重点工程搬迁、奥运建设搬迁、城区危旧房改造和文化保护区搬迁范围内。此前传言的“定向销售”初步有了明确说法。
同时,拟将出台的政策还将对销售方式做出修改,由过去的开发商销售改为政府代售,进行分片、分区销售,同时将对购房人的资质审核下放到区里。与原来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模式相比,此次调整后销售对象更加明确,而原来的销售政策是定向在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
据了解,修改中的经济适用房销售政策已经向相关的开发商征求了意见。但由于目前该“办法”尚处于讨论稿阶段,拟定后的新办法尚需经过市政府审批,所以具体出台时间尚不能确定。
对修改中的新政策,现在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开发商最关心的是如何回款的问题。一位开发商表示,现在所见到的草案还没有细化此问题。另外,销售权交由政府后,开发商因为无法掌控销售过程,所以对尾房的处理“心里还没底”。而购房人最关心的是,销售对象范围缩小后,一些处在购买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之间的夹心消费层将可能与这种社会福利住房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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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房子能卖
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2、卖了房子后的结果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3、怎么购买
①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
例如:购买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现市场售价为3600元/平方米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其总购房款为 3600×95=342000元,除购房款外,购房人还需缴纳342000×1.5%=5130元的契税,以及342000×0.0005=171元的印花税。 ②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4、如何选购经济适用房
首先,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再决定购买哪个区域内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如上班单位离项目的远近、周边的亲朋好友居住情况等都属于综合考虑因素。其次,到项目现场考察,了解项目本身的配套设施,并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购买。如新婚夫妇,要考虑到幼儿园、小学以及医院等配套。还有,对社区的绿化率、停车、物业管理等状况都应有所了解。
第三,根据自身的居住要求,详细了解经济适用房的户型结构及面积大小,以及通风、采光、朝向等基础资料。
第四,对房屋的权属关系要有详细调查,特别要注意房屋是否有共有人,防止购买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另外,特别提醒务必别买没有房产证的二手经济适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