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限购政策细则年最新
3月17日深夜,广州升级楼市限购政策。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广州调控新政“猛料”包括:广州楼市本市户籍单身限购一套,非本市户籍连续社保3年变5年。同时执行认房又认贷;增城、从化仍未纳入限购范围,继续执行此前的政策。新政策从2017年3月18日起执行。
将外来人口缴纳社保的年限提高至5年,并开始认房认贷,具体又是如何判定的呢?哪些购房者会被新政限制?
有媒体报道,大源按揭总经理郑大源称,从房管局获得确认消息,新政的执行以网签合同为准,不是以递件为准,且银行暂时没有开始执行新政。只要是在3月18日之前进行了网签的,就不会受新政的影响。
对此消息,广州市住建委回复南方日报记者时表示:新政细则会充分考虑此前已经在走程序的购房者。只是说这个度有多大,是卡在网签还是递件,住建委在开会。稍后会出解读。
广东省广州市政府网站17日晚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广州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通知全文如下: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商品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住房限购政策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的政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从化、增城区按现行政策执行。
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二、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对我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下同)记录的,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无贷款记录的,或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三、严厉打击“首付贷”等违规行为
商业银行、小额贷款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等各类金融业务经营者,不得对购房首付款发放贷款或变相发放贷款。
四、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各类住房骗购行为,对提供虚假购房资料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责令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以上政策规定自2017年3月18日起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