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海淘新政设一年过渡期
财政部25日发布消息,明确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已通知实施,对跨境电商新政中规定的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旨在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平稳过渡,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财政部关税司负责人指出,自2012年以来,天津、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开展了网购保税进口和直购进口业务。最新实施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中规定,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并对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保健食品等商品提出了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逐步适应监管要求,此次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设置了过渡期,在2017年5月11日前(含5月11日),对上述10个试点城市经营的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对所有地区的直购模式也暂不执行上述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海淘新政通关单暂缓一年只限10个试点城市
半个多月的焦虑等待后,中国进口B2C跨境电商全产业链终于获得一颗定心丸。
25日晚间,财政部在其官网发布《财政部关税司负责人谈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有关过渡期监管措施》(下称《过渡期措施》),称经国务院批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含第二批,下同)中规定的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日前已通知实施。
这是中国相关部委首次公开发布关于海淘新政过渡期的内容。这也印证了《第一财经日报》23日见报稿《跨境电商新政“过渡期”政策将发布》一文中的信息: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等部门关于“一年过渡期”的最终执行意见已敲定,并开始进入下发流程。
一位全程经历新政的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对本报感慨说,真考验政府出台政策的水平。而对于本报记者走访的大部分企业而言,过渡期的到来,只让它们稍稍喘了口气,暂时活了下来。因为“一年后该如何”的疑问,还是高悬于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即便是那些因为中国国内中产消费升级而看好整体行业发展的企业,也在悄然调整库存,以应对政策再次波动的风险。
只涉及十个早期试点城市
财政部关税司负责人表示,过渡期的安排,是为了立足长远,探索更合适的监管模式。新政监管过渡期为一年,截止期为2017年5月11日(含11日),只针对最早批复的十个试点城市,暂不验核通关单。此外,保持新税制和正面清单。
该负责人表示,这一过渡期监管措施将有利于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平稳过渡,有利于探索适应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发展特点的监管模式,有利于引导企业积极适应规范的监管要求,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本次暂缓1年执行的政策仅限于前期获批的十个“跨境试点城市”,那意味着后期批复的“跨境综合试验区”里合肥、成都、大连、青岛四个城市仍将按照4月8日出台的新政执行监管。
前述负责人指出,自2012年以来,天津、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开展了网购保税进口和直购进口业务,其他部分城市也开展了直购进口业务。
“我理解,这样的安排是为了缩减试点该项业务的范围,暂时不再扩大进口B2C的试点城市,首先让已经通过早期积累大规模做起来的地方吃颗定心丸。”一位在多个试点城市开展业务的进口跨境电商企业主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
让全行业陷入熔断风险的“通关单”,终于可以暂时解除警报了。
《过渡期措施》中提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中规定,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并对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保健食品等商品提出了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为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逐步适应监管要求,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设置了过渡期,在2017年5月11日前(含5月11日),对上述10个试点城市经营的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对所有地区的直购模式也暂不执行上述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本报曾在《海淘新政第十天:海关下发过渡政策》等多篇报道中描述,最重要的问题还在一张通关单上。两批正面清单都显示,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二线”出区时免于验核通关单备注。这张通关单意味着未来所有进入保税区的跨境电商都得按一般贸易方式,申请到各类入境许可证,而涉及食品、药品、保健品、配方奶粉类的要求尤其严格。
通关单的苛刻要求,已经导致多家企业在4月8日新政执行以来,无法通过正常渠道报关进入保税区。随着库存货物陆续销售完毕,很多企业面临熔断的尴尬局面。
此外,该负责人强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继续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规定征税。
这一年该怎么办
25日一天,对于众多行业企业来说,经历了过山车般的心理起伏。
一大清早,《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多地政府及跨境电商企业处了解到,海关总署已经通过内网下发到各直属海关《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的监管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海关通知》)。而质检总局也已在多地召开内部会议,传达了中央精神,将在近期下发相关通知。
在本报获得的这份文件中,最让企业关注的部分是,为落实网购保税模式新的监管要求,总署将统一对相关系统和程序进行修改。“系统设置改了,就说明口岸的校验条件改变了,我们的业务就可以做了。”一家业内知名的跨境电商平台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
但在政策最终以公开文件方式正式落地前,行业的焦虑仍未停止。多家企业主对本报记者说,虽然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了积极信号,由于这些精神和文件,仅仅通过内部方式下发,他们还是会担心随时会发生变动。直到25日晚间,《过渡期措施》正式发布,他们才真正舒了一口气,感觉事情稍稍落定。
一位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说,这一年,企业还需要进一步和商务部、质检总局、食药篮等部委沟通政策进展,以确保行业未来的发展空间。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研究员赵萍对本报记者说,这些谈话和内部文件的下发,只能说是暂时解除了警报,只是说推迟了,但没有说一年后,很多货品到底该不该进。目前的过渡期只适合那些国内有大规模需求,也适合一般贸易进口的品类,企业可以在一年内准备好各类进口证件,但对于该领域有长尾效应的小众产品,一年之后依然困难重重。
“跨境进口的很多满足小众需求的产品品类规模小,给了过渡期,达不到规模经济,企业也不会有动力去完成注册和备案等手续,因为这样总体成本太高。”她说。
而对于众多一线企业,多位业内人士和保税区人士对本报记者说,即便看好这个产业,经过这轮政策的波动,他们也会变得更加谨慎,一个理性的规避政策风险的做法就是,降低对目前试点城市保税区仓储等方面的投入,将相当一部分货品转向海外仓,直邮方式发送。“即便国家政策偏向鼓励,行业信心的恢复,也仍需时日。”其中一位跨境电商企业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