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年内落地有望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3日公布的《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力争年内完成的立法项目共有6项37件。其中包括制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计划》明确,今年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修订草案和需要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共有7件。这7件分别为:审议计量法修订草案、制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修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修订专利代理条例、修订海关稽查条例、制定缔结条约程序法实施条例。
根据《计划》,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修订草案和需要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共有11件。
这11件立法包括:提请审议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制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制定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修订残疾人教育条例、制定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制定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制定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修订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城市民族工作条例。
《计划》指出,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重,促进文化发展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和需要修订的行政法规共有两件。主要是:提请审议公共图书馆法草案、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计划》要求,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法律修订草案和需要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共有7件。具体为:提请审议环境保护税法草案、审议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审议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修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农药管理条例、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制定农田水利条例。
根据《计划》,实施国家安全战略,维护国家安全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法律修订草案和需要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共有5件。具体为:提请审议国防交通法草案、审议现役军官法修订草案、审议测绘法修订草案、制定反间谍法实施细则、修订无线电管理条例。
此外,《计划》还透露,将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制定统计法实施条例。
【阅读延伸】国务院立法计划圈定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年内完成
4月13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出炉,其中,涉及多项资本市场的立法内容,包括了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以及证券法修订等。
按照立法计划,由证监会起草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是需“抓紧办理,尽快完成起草和审查的任务”;由证监会起草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是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旨在规范上市公司和各相关方行为,保护投资者和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国务院还将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证券法(修订)等法案。
此外,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纳入到了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立法项目。银监会起草的旨在加强对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社保基金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起草的旨在规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运营,加强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为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同时,预备立法项目包括发展规划法、烟叶税法、保险法(修订)、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商业银行破产风险处置条例、信托公司条例等。研究项目有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商业银行法(修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