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规范招聘要有度
事业单位规范招聘也要防止管死
对于我国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乱象,有关部门亮剑了。国家人社部近日介绍,全国正在开展一次全面集中的整治活动,预计到底前,将集中力量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完善公开招聘制度,促进形成公开竞争的事业单位进人机制。
开展集中整治的原因,是一些地方的事业单位招聘活动乱象丛生,民众意见很大。近几年,媒体隔三差五曝光一些地方的招聘黑幕,所谓“萝卜招聘”、“绕道进人”的丑闻此起彼伏。有的地方公开将招聘限定在本地方行政、事业单位的范围以内,单位领导敢公开面向媒体阐明此类招聘原则。甚至有的地方宣布重奖“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而“奖品”就是安排子女到当地事业单位工作。
凡此种种,实在是寒了天下人心,而使人民的“事业”成了少数人的世袭领地。职务世袭之后,优秀人才进不来,而庸常之辈则充塞于途,单位执行力、创新力不足。正如孙中山在清末感慨的,“朝多幸进,野有遗贤”。从宏观的角度看,则是阶层上升之途壅塞,社会流动阻滞,结果就是社会活力不足,导致社会凝聚力涣散。
招聘乱象丛生,根源是监管不力,有法不依。早在2005年,国家人社部就公布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确立了事业单位招聘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以及“考试、考核”的方法。但由于权力运行不规范,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招聘中恣意妄为,要么为自己的子女亲朋开后门,要么大搞权钱交易。而某些领导者则视之为“小事”与“小节”,对违规违法乱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整治招聘乱象,重立招考公信,实现公平公正,从这个意义看确有必要。但也应看到,事业单位招聘,确保公正诚然是一个重要方面,但根本目的还是招到合适的优秀人才,整治监督的体制方法,这两方面都应当充分考虑。现在一些地方已经先期开始了事业单位招聘的调整,为了堵住不公漏洞,由地方相关党政部门组织统一招考,等于是回收了事业单位的招人用人自主权。
新的问题也随即产生,从程序上看公正似乎有了保证,但招到的人却未必是用人事业单位满意的。我国的事业单位,情况千差万别,有的类似公务员,有的其实就是企业,只不过因为事业单位改革不到位,仍享有事业单位之名。对人才的需求,也因此各不相同。统一招录,标准必然普泛,大而化之,招来的人未必适合具体岗位。与出现个别不公案例相比,这样的招录可能问题更大,更影响事业单位本身的发展。
事业单位的用人等体制,过去就有统得过多,管得过死的问题,后来通过改革有所放活,但统一的职称标准等弊端依然存在,直接影响事业单位活力,人浮于事成为大多数事业单位的通病。防止不公,因此要特别注意不能顾此失彼,看起来规范了,却连活力也一并管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