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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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关注的事业单位养老“并轨”启动信号再次释放。近日公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此条例的出台,回应了年初人们对此项改革的期待。专家表示,这次“并轨”真的来了。

  但是,那些曾经存在的“梗阻”问题是否有转机?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并轨工作已经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开展6年的试点,如今运转得如何呢?

多数试点实质性进展不多

  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推进。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这项改革虽已推进6年多时间,但至今在上述试点地区普遍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记者从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多地对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思考与探索”虽然一直在进行中,一些地方也相应地出台了相关政策,但实际上多数事业单位仍然在沿用旧的养老金制度、并未产生实质性的变化。

  上海市1993年就发布了《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统筹暂行办法》,规定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全市统筹,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统筹项目中包括按个人累计缴费储存额的一定比例增发的基本养老金,从而由此开始建立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为主要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但由于在制度设计上与企业存在分割,实际执行中依然没有实现“并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坦言,此前虽已出台试点方案,但因缺乏国家相关配套政策,除了在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绩效考核等方面进展较大外,广东在事业单位养老并轨方面“进展不大”。

  浙江、山西、重庆等地相关部门人士也普遍表示,此前试点由于多种因素影响、最终并未能提出具体的改革方案,因此地方上对于此次新条例的实施细则的出台颇为期待。

改革是大势所趋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人士表示,7月1日将实施这一条例,并不是说7月1日起事业单位人员就要交社保了,两个意思不能混淆。这次的条例中有许多内容都是“原则性”的,有些表达比较简单,不具可操作性。他表示,落实养老保险改革还需要有一个过程,但有关部门的态度很明确、思路很清晰,取消养老金 “双轨制”是坚决的。所以,具体的方案细则预计也会较快出台。

  该人士还表示,改革试点“原地踏步”,主要还是因为养老金问题牵扯的面太广,很多利益问题不好协调,地方上很难真正推进。

  对于事业单位的人来说,此次改革是利好消息吗?

  “一直以来事业单位的人可说是‘一出去就死了’,因为离开原单位后养老保险或者需补缴、或者归零重算,就仿佛以前都白干了。”浙江杭州一位有打算离开原事业单位、加入某企业的人士表示。在他看来,倘若事业单位今后真正落实了养老保险改革,也算是免去了人们的“后顾之忧”,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长期存在的“肠梗阻”现象也将有望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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