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钦州养老金补发到账时间,钦州上调养老金何时补发
2017年的相关政策还未出台,小编先整理出仅供参考!
9月7日,记者从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从1月1日起执行,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务必在今年9月底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通知》明确,本次调整人员范围是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在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在1月起按月发放的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具体调整方法:一是定额调整,参加本次调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标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二是挂钩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并不相同。三是对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调整。
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从缴费年限满15年起计算,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按其本人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4.1%增加基本养老金。
此外,12月31日(含)前已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上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2160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2160元计发。
据了解,钦州市同步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的相关事宜也按规定协调处理。
钦州市五险缴费比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10%,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10%,不再设定“单建统筹基金”和“住院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档次。
(三)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确定:一类行业为0.2%,二类行业为0.4%,三类行业为0.7%,四类行业为0.9%,五类行业为1.1%,六类行业为1.3%,七类行业为1.6%,八类行业为1.9%。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具体按照桂人社发〔2015〕69号文执行。
(四)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2%,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五)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其中:国家机关、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4%。
钦州市五险缴费基数
(一)“五险”同一缴费基数。
(二)参保单位职工个人“五险”缴费基数按度本人工资收入总额作为缴费基数。
(三)在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前,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暂按2580元作为最低月缴费基数。待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执行新基数标准。
(四)机关、社会团体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个人度缴费基数=度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第13个月工资+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津补贴。
(五)事业单位职工个人度缴费基数=度岗位工资(含教护10%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津补贴。
钦州市五险缴费方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印发广西社会保险“五险合一”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桂社保发〔2013〕24号)规定,“五险”社保费原则上按月征收。参保单位确有需要的,报参保地社保局审批同意后可按季、半年、一年缴纳社保费。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月、季、半年、一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钦州市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1、正常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缴费满十五年以上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八年、从事高温井下工种满九年、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工作满十年,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3、因病提前退休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4、退职。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钦州市养老保险领取材料
1、户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4、社保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办理材料。
钦州市养老保险领取流程
1、单位或个人应在申领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一至二个月(属于续缴人员应在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向我局申报领取基本养老金
2、符合受理条件的,我局向申报人出具《受理回执》
3、经审核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基本养老金通过受托银行划入指定的账户。
2016-09-0813:29高考猫
钦州养老金查询方法:
钦州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
主要职责:
一、审核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的缴费总额与基数,负责社会保险的申报、登记工作
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负责全市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结算和管理工作,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负责城镇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遗属待遇审核、支付工作。
地址:钦州市南珠大道
电话:0777-2897128(所长)2822006(主任)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钦州市行政中心B0209
邮政编码:53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