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退休养老金补发到账时间及上调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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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武汉退休养老金补发到账时间及上调最新政策目前,湖北省的调整方案尚未出台,不过,大家可以根据去年的调整方案做个参考:

2017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2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今年10月底前发放到位。

一、调整对象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调整对象)。

二、调整时间

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

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00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挂钩调整。同时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

1.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每人每月以本人2016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6%。

(三)适当倾斜。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调整对象,在上述调整基础上,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四)对2016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37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对2016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即193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五)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六)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根据中办发〔2003〕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文件规定,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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