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缩小了待遇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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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福灵: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缩小了待遇差距
14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改革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为未来养老保障制度指引了怎样的方向?《新华访谈》邀请到了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中心主任褚福灵教授进行解读。
改革后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不是拉大了收入差距?褚福灵说,这就涉及到制度导向的问题。工资这块属于初次分配,应该以效率优先。我们养老保险制度应该是一个再分配领域,应当体现公平。我们养老金缴费有一定的区间,有最高的缴费工资和最低的缴费工资,按照现有的办法,最高的缴费工资是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举个例子讲,比如某个地区当地上年平均工资是五千的话,三倍是一万五。最低缴费是当地上年平均工资的60%,那也就是三千。最高的按一万五来缴,缴8%也好、缴20%也好,都是如此,最低的按3000来缴,单位和个人都是按这个缴。工资的缴费差5倍。
“根据我们的计算公式,领养老金的时候待遇差距就大大降低了。根据养老待遇的计发办法我们做过测算,比如你是按最高的缴他是按最低的缴,工资缴的时候是按5倍的差距缴的,领的养老金待遇差二到三倍。这虽然还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差距被缩小了。”
褚教授强调,“我们未来的制度建立了统一的标准,它缩小了差距。差距存在是客观的,因为你缴得多肯定待遇多,缴得长待遇肯定也会多,差距是存在的,但是会在合理的区间。这次改革就实现了制度公平、标准公平,未来还会存在一定的差距,总体来看作为再次分配和初次分配相比较而言缩小了差距。我想我们这个制度具有再分配功能,具有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