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及医保办理手续流程
近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对新生儿参保缴费工作做出新部署,将新生儿参保缴费期将从出生28天延长至90天。2021年1月1日后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并使用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登记的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按统筹区规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
以前规定,新生儿需在出生后28天之内参保缴费,否则无法享受医保待遇。根据部分新生儿家属反映新生儿参保缴费期限较短的实际情况,此次,湖南医保部门适当延长了新生儿参保缴费期,将有助于确保新生儿及时享受医保待遇。医保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新生儿家属应按照当地政策规定,在90天内及时为新生儿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新生儿参保手续在苏仙、北湖两区的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前台办理,参保时家长需提供下列资料:新生儿户籍及复印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父母任意一方的医保手册(卡)及复印件;新生儿一寸彩照一张。
销比例提高了!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设置住院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低于200元;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500元;市级医疗机构不低于1000元。
参保居民如果超过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低于80%;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70%;市级医疗机构不低于60%。
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累计起付标准以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最高起付标准为限额。(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15万元。)
以郴州为例
《办法》实施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也就是650元。
目前,郴州市城乡居民的住院报销比例根据三类、二类、一类收费医院分别为50%、60%、70%,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诊费用可部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