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及医保办理手续流程
对新生儿参保政策进行了微调,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办理新生儿医保需要的材料
●《某某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收原件(2 份)
●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新生儿页、业务办理人页及缴费银行账户开户人页),验原件收复印件(1 份)
●新生儿《出生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 份)
●家庭首次参保或扣费账户变动的,提供同一户口家庭成员佛山市内的某某银行的存折或借记卡(使用借记卡的需提供银行柜台出具的小票),验原件收复印件(1 份),卡里要有足够划扣的钱
●办理人身份证(同一户口家庭成员可代办),验原件收复印件(1 份)
●符合参保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新生子女,还需提供父母一方的参保证明(可自助查询打印)
日前,聊城市医疗保障局、聊城市财政局、聊城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了《聊城市残疾儿童康复救治医疗保险和康复救助综合保障实施方案》,扩大了残疾儿童的医疗保障范围,提高了报销比例,进一步降低了我市残疾儿童家庭的医疗负担。
方案指出,残障儿童康复救治医保保障范围扩大至已参加聊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且经评估有康复适应指征的0-17周岁脑瘫、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范围扩大的同时,各项报销的比例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在门诊报销方面,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部分报销比例由65%提高到70%,0-17周岁脑瘫、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纳入居民医疗门诊慢性病病种管理,不设起付线,并提高门诊定额支付标准。脑瘫、肢体残疾一年内最高支付限额由10000元提高至25000元;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孤独症最高支付限额由5000元提高至12500元。
在住院报销比例方面,0-17周岁脑瘫、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分别为85%、75%、65%,住院(含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在居民大病保险方面,患者属于扶贫对象范围的,其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至5000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5000元以上(含)、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5%补偿,10万元以(含),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5%补偿,3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给予85%补偿,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我市对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行协议康复医疗机构定点救治。我市具备脑瘫等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医疗康复能力的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向残联、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备案申请,经共同评估后,符合条件的将纳入协议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管理范围,定期向社会公布。
经残联审核认定的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可以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医保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及时对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的参保信息等情况进行审核,由经办机构按照申报人所属参保地进行统一组织,各县(市、区)经办机构从市内外二级以上定点医院聘请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的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的专业人员,组成儿童残疾康复鉴定小组进行集中鉴定。通过鉴定的参保残疾儿童可办理门诊慢性病证,领取专用病历本等,自申请通过之日起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