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附报销比例和范围目录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医保不断发展完善,报销的目录越来越丰富,给大家看病带来很多的便利和实惠。但是,很多人对医保的报销规则并不是很清楚,有时遇到不能报销的情况,所以我们要弄清楚东莞一般具体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下面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关于东莞医保报销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9年东莞医疗保险最新规定:报销范围、比例
报销比例方面的调整,分成两种情况:
1、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所对应基本医疗费用不足或等于10万元的比例由85%提高到90%,10万元以上的由70%提高到75%。
2.将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自付比例为20%、40%的药品,自付比例分别调整为15%、30%。
除以上调整外,其余仍按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记者从社保局了解到,下一步,该局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与东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东莞医疗保险待遇结构,为参保人提供更好、更高水平的医疗保障。
附:调整前后待遇对比
(一)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根据参保人连续参保缴费时间确定,具体如下:
连续参保缴费时间 基本险最高支付限额(元/年)
调整前 调整后
满2个月不足6个月 1万 1万
满6个月不足12个月 2万 2万
满12月不足24月 5万 5万
满24个月不足36个月 10万 10万
满36个月以上 20万 30万
(二)补充医疗保险补助比例
参保人因疾病住院发生符合社会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基本医疗费用,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分段比例进行补助:
5万元以上,不足或等于10万元的,补助20%;
10万元以上,不足或等于15万元的,补助30%;
15万元以上,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所对应基本医疗费用的,补助40%。
(三)住院补充医疗保险药品自付比例
将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自付比例为20%、40%的药品,自付比例分别调整为15%、30%。
东莞市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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